长沙县果园镇中心学校长沙雅礼田汉学校弱电、功能室等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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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 (略) :XSCG-GK- 点击查看>> -1
采购人(全称): (略) 点击查看>>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 (略) 点击查看>> 方)  为了保护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 弱电、功能室等设备采购   
(3) (略) : XSCG-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弱电、功能室等设备采购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 签订合同并收到采购人通知30天内完成。

3.2 履行地点: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使用满一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4.2收款账户: (略) 荷花园支行(长沙 (略) : 点击查看>> 0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略) 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 点击查看>> 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 点击查看>> 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 (略) 发现的缺陷, 点击查看>> 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点击查看>> 方。

(3) 点击查看>> 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略) 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点击查看>> 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 点击查看>> 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 点击查看>> 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根据合同规定对 点击查看>> 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5.3.2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3 货物的表面瑕疵, 点击查看>> 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4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 点击查看>> 方应负责按照 点击查看>> 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 (略) 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5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6.1.1 点击查看>> 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点击查看>> 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 点击查看>> 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 点击查看>> 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 (略) 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略) 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点击查看>> 方使用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 (略) 法律责任,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3 点击查看>> 方委托 点击查看>> 方开发的产品, 点击查看>> 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 点击查看>> 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4保密义务

6.4.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 (略) 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5合同价款支付

6.5.1验收合格后, 点击查看>> 方出具正规发票给 点击查看>> 方,凭 点击查看>> 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6.5.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申请支付, (略) 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 点击查看>> 方。

6.5.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 点击查看>> 方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6.5.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 点击查看>> 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略) 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 点击查看>> 方要求变更,则 点击查看>> 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 点击查看>> 方审查同意。

6.5.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6.6伴随服务

6.6.1 点击查看>> 方应 (略) 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6.2 点击查看>> 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 (略) 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 (略) 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 点击查看>> 方在质 (略) 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 点击查看>> 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6.3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点击查看>> 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 (略) 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 (略) 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了索赔,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 点击查看>> 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点击查看>> 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 点击查看>> 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 (略) 遭受的损失,经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点击查看>> 方应在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 (略) 分 (略) 分,其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负担。同时, 点击查看>> 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 点击查看>> 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 点击查看>> 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点击查看>> 方接受。如果 点击查看>> 方未能在 点击查看>> 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 点击查看>> 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 点击查看>> 方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进一步要求 点击查看>> 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点击查看>> 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 点击查看>> 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 点击查看>> 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 点击查看>> 方迟延交货, 点击查看>> 方 (略) 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 点击查看>> 方应对购 (略) (略) 分费用负责。但是, 点击查看>> 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略) 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略) 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 点击查看>> 方) (略)
地址:长沙县果园镇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 (略) (略) 上河国际商业 (略) 栋709房
法定代理人:龙建伟法定代理人:张淼
委托代理人:龙建伟委托代理人:肖博
电话:0731- 点击查看>> 电话:0731- 点击查看>>
传真:0731- 点击查看>> 传真:

附件列表
  1. 分项报价明细表.pdf
  2. 中标通知书.pdf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 (略) :XSCG-GK- 点击查看>> -1
采购人(全称): (略) 点击查看>>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 (略) 点击查看>> 方)  为了保护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 弱电、功能室等设备采购   
(3) (略) : XSCG-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弱电、功能室等设备采购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 签订合同并收到采购人通知30天内完成。

3.2 履行地点: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使用满一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4.2收款账户: (略) 荷花园支行(长沙 (略) : 点击查看>> 0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略) 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点击查看>> 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 点击查看>> 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 点击查看>> 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 (略) 发现的缺陷, 点击查看>> 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点击查看>> 方。

(3) 点击查看>> 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略) 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点击查看>> 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 点击查看>> 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 点击查看>> 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点击查看>> 方根据合同规定对 点击查看>> 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5.3.2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3 货物的表面瑕疵, 点击查看>> 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4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 点击查看>> 方应负责按照 点击查看>> 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 (略) 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5 点击查看>> 方在 点击查看>> 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6.1.1 点击查看>> 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点击查看>> 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 点击查看>> 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 点击查看>> 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 (略) 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 (略) 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 点击查看>> 方使用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 (略) 法律责任,给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害的, 点击查看>>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3 点击查看>> 方委托 点击查看>> 方开发的产品, 点击查看>> 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 点击查看>> 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4保密义务

6.4.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 (略) 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5合同价款支付

6.5.1验收合格后, 点击查看>> 方出具正规发票给 点击查看>> 方,凭 点击查看>> 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6.5.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申请支付, (略) 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 点击查看>> 方。

6.5.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 点击查看>> 方 (略) 分, 点击查看>> 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6.5.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 点击查看>> 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略) 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 点击查看>> 方要求变更,则 点击查看>> 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 点击查看>> 方审查同意。

6.5.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6.6伴随服务

6.6.1 点击查看>> 方应 (略) 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6.6.2 点击查看>> 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 (略) 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 (略) 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 点击查看>> 方在质 (略) 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 点击查看>> 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6.6.3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点击查看>> 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 (略) 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 点击查看>> 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 (略) 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 点击查看>> 方提出了索赔,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 点击查看>> 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点击查看>> 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 点击查看>> 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 (略) 遭受的损失,经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点击查看>> 方应在接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 (略) 分 (略) 分,其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负担。同时, 点击查看>> 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 点击查看>> 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 点击查看>> 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点击查看>> 方接受。如果 点击查看>> 方未能在 点击查看>> 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 点击查看>> 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 点击查看>> 方损失的, 点击查看>> 方有权进一步要求 点击查看>> 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 点击查看>> 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点击查看>> 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 点击查看>> 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点击查看>> 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 点击查看>> 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 点击查看>> 方迟延交货, 点击查看>> 方 (略) 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 点击查看>> 方应对购 (略) (略) 分费用负责。但是, 点击查看>> 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略) 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略) 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点击查看>> 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 点击查看>> 方) (略)
地址:长沙县果园镇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 (略) (略) 上河国际商业 (略) 栋709房
法定代理人:龙建伟法定代理人:张淼
委托代理人:龙建伟委托代理人: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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