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公安局报废罚没车辆一批彭水县公安局报废罚没车辆一批-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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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公安局报废罚没车辆一批彭水县公安局报废罚没车辆一批-成交公示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

发布时间:2022-07-28 15: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标的系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分别存放于彭水县黔龙阳光旁停车场、两江假日旁停车场和 (略) 停车场内,标的包含小型面包车、轻型货车、小型轿车、二轮摩托车等共501辆车(标的明细详 (略) 报废车辆明细表)。标的评估值 点击查看>> 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 点击查看>> 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6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方式报名(工作时间), (略) 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转让方无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因标的为报废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 (略) (略) 》相关文件精神,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九、受让方 (略) 门的监督下对报废车辆进行现场解体,报废车辆拆解及相关零件使用或出售时需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 (略) 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只作参考,若标的与本公告披露的名称、 (略) 、质量、品质、数量等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标的移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看管、拆解、搬迁、运输等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标的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不开具发票。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备查资料:《评估报告》、《 (略) 报废车辆明细表》。

报名联系方式:吴锐 023- 点击查看>>

(略) 地址:彭水县下街 (略) (略) -8号2-1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 点击查看>>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

发布时间:2022-07-28 15: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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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系 (略) 报废罚没车辆一批,分别存放于彭水县黔龙阳光旁停车场、两江假日旁停车场和 (略) 停车场内,标的包含小型面包车、轻型货车、小型轿车、二轮摩托车等共501辆车(标的明细详 (略) 报废车辆明细表)。标的评估值 点击查看>> 万元。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 点击查看>> 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6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方式报名(工作时间), (略) 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转让方无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六、因标的为报废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 (略) (略) 》相关文件精神,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资质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 (略) 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九、受让方 (略) 门的监督下对报废车辆进行现场解体,报废车辆拆解及相关零件使用或出售时需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 (略) 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只作参考,若标的与本公告披露的名称、 (略) 、质量、品质、数量等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标的移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看管、拆解、搬迁、运输等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标的丢失和损坏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逾期完成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本次标的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转让方不开具发票。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略) 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一、备查资料:《评估报告》、《 (略) 报废车辆明细表》。

报名联系方式:吴锐 023- 点击查看>>

(略) 地址:彭水县下街 (略) (略) -8号2-1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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