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提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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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提醒的通知


县级各采购单位:
根据《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要求,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公告及备案。对已实施结束并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上传履约验收报告,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评价。 (略) 多次通过工作群、微信、打电话等形式催促各采购单位对已审批通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合同备案。

望各采购单位在以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严 (略) 门规定的时限及时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并对已实施结束并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上传履约验收报告;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评价。 (略) 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不定期对已签订采购合同未按时限进行合同网上备案、未上传履约验收报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的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向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采购单位发出提醒通知。

(略)

2022年7月29日


县级各采购单位:
根据《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要求,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公告及备案。对已实施结束并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上传履约验收报告,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评价。 (略) 多次通过工作群、微信、打电话等形式催促各采购单位对已审批通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合同备案。

望各采购单位在以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严 (略) 门规定的时限及时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并对已实施结束并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上传履约验收报告;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评价。 (略) 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不定期对已签订采购合同未按时限进行合同网上备案、未上传履约验收报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的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向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采购单位发出提醒通知。

(略)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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