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 (略) :CSCG-GK- 点击查看>> -18 采购人(全称): (略) ( 点击查看>>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 点击查看>> 方) 为了保护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2022-20 (略) 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服务项目 (3) (略) : CSCG- 点击查看>>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折扣率(%) | 价格调整规则 | 优惠条件 | 1 | 绩效评价服务 | 70 | 以框架协议内容为准 | / |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元 合计金额大写: 点击查看>> 仟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70%为入围的最高限制价。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主要采用直接选定方式。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01 ——2024-07-31 3.2 履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 点击查看>> 方接受 点击查看>> 方委托,对绩效评价对象进行评价, (略)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 (略) )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规范”的原则,按照评价实施步骤一般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撰写提交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 档案归集和质量控制等环节和程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略) 门的具体委托项目, (略) 报折扣率为基础, (略) (略) 委托项目的质量考核评比结果计费。 4.2收款账户:中国 (略) 长沙芙 (略) (湖南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评价要求:按单个项目进行评价,以项目为单位分别出具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准确,评价报告符合《 (略) 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办法》(长财绩[2020]9号)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 评价报告符合《 (略) 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办法》(长财绩[2020]9号)标准。 6.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6.1. (略) 门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与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资料; 6.1.3对 点击查看>> 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等资料进行规范性和实质性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6.1.4对 点击查看>> 方工作完成情况和业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 6.1.5对 点击查看>> 方预算绩效评价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工作人员的执业情况;录入信息的情况;评价报告信息上传及档案管理情况;主评人的评定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分支机构实施管理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中介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的其他情况; 6.1.6按约定安排支付委托费用。 6.2 点击查看>> 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报 点击查看>> 方审定; 6.2.2按照《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绩效评价业务的公正性、科学性以及结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时按质独立完成 点击查看>> 方委托的绩效评价工作,全过程接受 点击查看>> 方监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2.3遵守绩效评价工作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对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料、数据、情况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6.2.4遵守评价工作纪律,参与绩效评价过程中,严禁接收被评价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宴请和任何形式的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向评价单位提出任何与评价无关的要求; 6.2.5做好绩效评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工作; 6.2.6按约定收取委托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 (略) 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 点击查看>> 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点击查看>> 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 点击查看>> 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舞弊行为的; 2)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5)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7)将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转包; 8)未经委托方同意将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9)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10)出具本机构未承办业务、未履行适当评价程序、存在虚假情况或者重大遗漏的评价报告; 11)以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12)聘用或者指定不具备条件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 13)录入及变更信息存在虚假的; 14)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提供虚假数据和结论的; 15)擅自泄露预算绩效评价信息、结论等有关情况的; 16)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涉嫌犯罪的; 17)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评定为差的; 18)违反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19)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 20)本协议有效期 2 年,到期后自动终止。 2、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可以按照原方式继续征集。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 点击查看>> 补充说明:本合同协议书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另行签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略) 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五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2926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