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环卫处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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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环卫处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 :XZQ-CG-CS-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略) 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略)

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自动升降封闭式 三轮电动垃圾收集车(带双缸内置压缩)

品牌(如有):宇鑫牌

(略) :4.2m3

数量:30辆

单价: 点击查看>> .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亚萍、徐杰、赖振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共计 点击查看>>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幢6楼,联系电话:0563- 点击查看>>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环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环 (略)             

地址:宣城市宣 (略)

邮箱: @@@ 63.com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幢6楼10-14室

邮箱: @@@ q.com

联系方式:0563-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主任、方工

电话: 点击查看>> 、0563-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略) .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2年08月09日

一、 (略) :XZQ-CG-CS-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略) 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略)

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自动升降封闭式 三轮电动垃圾收集车(带双缸内置压缩)

品牌(如有):宇鑫牌

(略) :4.2m3

数量:30辆

单价: 点击查看>> .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亚萍、徐杰、赖振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共计 点击查看>>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幢6楼,联系电话:0563- 点击查看>>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环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宣州区环 (略)             

地址:宣城市宣 (略)

邮箱: @@@ 63.com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幢6楼10-14室

邮箱: @@@ q.com

联系方式:0563-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主任、方工

电话: 点击查看>> 、0563-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略) .doc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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