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黄铁路2022年所需洗衣设备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朔黄铁路2022年所需洗衣设备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需洗衣设备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需洗衣设备公开招标
(略) (略) :CEZB 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广州市伊耐净 (略) | 青岛布莱尔 (略)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定后28日内 | 点击查看>>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CEZB 点击查看>>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腾扬电话:010- 点击查看>>
邮箱: @@@ 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 点击查看>> ,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 (略) 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点击查看>>
(3)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 (略) 置分为“警告”、“暂停资格”和“取消资格”,被“取消资格”处置的供应商将被列 (略) “黑名单”。其中,在采购活动中的相关失信行为包括:
1) 在采购活动期间以非正常渠道接触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人员,获取相关信息,干扰正常采购的;
2) 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3) 在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围标,破坏公平竞争的;
4) 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商业贿赂、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
5) 在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开标之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
6)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的;
7) 多渠道或同时就同一事项进行异议、投诉或举报的;
8) 未按规定的途径提出招标异议、投诉的;
9) 异议、投诉或举报提供的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10) 异议、投诉或举报编造虚假内容或证明材料的;
11) 异议、投诉或举报经查失实,经回复告知,仍恶意纠缠的;
12)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扰、阻挠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DD000F;EE000E;
(略) (略) 需洗衣设备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需洗衣设备公开招标
(略) (略) :CEZB 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广州市伊耐净 (略) | 青岛布莱尔 (略)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定后28日内 | 点击查看>>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CEZB 点击查看>>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腾扬电话:010- 点击查看>>
邮箱: @@@ 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 点击查看>> ,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 (略) 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点击查看>>
(3)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 (略) 置分为“警告”、“暂停资格”和“取消资格”,被“取消资格”处置的供应商将被列 (略) “黑名单”。其中,在采购活动中的相关失信行为包括:
1) 在采购活动期间以非正常渠道接触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人员,获取相关信息,干扰正常采购的;
2) 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3) 在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围标,破坏公平竞争的;
4) 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商业贿赂、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
5) 在招标或非招标采购开标之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
6)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的;
7) 多渠道或同时就同一事项进行异议、投诉或举报的;
8) 未按规定的途径提出招标异议、投诉的;
9) 异议、投诉或举报提供的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10) 异议、投诉或举报编造虚假内容或证明材料的;
11) 异议、投诉或举报经查失实,经回复告知,仍恶意纠缠的;
12)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扰、阻挠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DD000F;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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