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岐乡榕东村官厝弄道路修复-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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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岐乡榕东村官厝弄道路修复-中标

1、项目条件

本项目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已由闽侯 (略) 以侯交[2012] (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 发包内容: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 点击查看>> 元;组成:项目预算审核说明,预算审核报告;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 点击查看>> 元;组成:发包价 点击查看>> 元,K值6%,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1-K)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5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总承包施工(市政)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2022年 08月 16日 15点 00分 到 16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 (略) 第一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10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 3 天内按照福建省现行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抽取告知书第7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按照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0%拨付。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后,进度款拨付至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90%,办妥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并经有权机关结算审核后,进度款拨付至结算审核价97%。增量工程款的拨付根据《闽侯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 [2018] (略) )执行。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10%;
7.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联系人:冯尚模

公 (略) 名称:闽侯县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略) 市民 (略) 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建 (略) 门名称:闽侯县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略) 市民 (略) 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1、项目条件

本项目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已由闽侯 (略) 以侯交[2012] (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 发包内容:竹岐乡榕东 (略) 修复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定的预算审核报告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 点击查看>> 元;组成:项目预算审核说明,预算审核报告;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 点击查看>> 元;组成:发包价 点击查看>> 元,K值6%,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审核价*(1-K)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5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总承包施工(市政)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2022年 08月 16日 15点 00分 到 16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 (略) 第一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10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 3 天内按照福建省现行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抽取告知书第7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按照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0%拨付。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后,进度款拨付至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90%,办妥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并经有权机关结算审核后,进度款拨付至结算审核价97%。增量工程款的拨付根据《闽侯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 [2018] (略) )执行。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10%;
7.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联系人:冯尚模

公 (略) 名称:闽侯县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略) 市民 (略) 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建 (略) 门名称:闽侯县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略) 市民 (略) 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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