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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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萧县龙城镇萧县食品工业园( (略) 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品牌(如有):凯斯、龙丰

规格型号:1、2304拖拉机;2、液压翻转犁550(4+1)。

数量:1、凯斯2304拖拉机1台;2、龙丰液压翻转犁550(4+1)1台。

单价:1、凯斯2304拖拉机*.00元;2、龙丰液压翻转犁550(4+1)*.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晨(组长)、鲍力、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亿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6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埇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展三馆西 3 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 (略)   

地  址: (略) 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5室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婉露

电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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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萧县龙城镇萧县食品工业园( (略) 1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埇桥区2021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农机采购

品牌(如有):凯斯、龙丰

规格型号:1、2304拖拉机;2、液压翻转犁550(4+1)。

数量:1、凯斯2304拖拉机1台;2、龙丰液压翻转犁550(4+1)1台。

单价:1、凯斯2304拖拉机*.00元;2、龙丰液压翻转犁550(4+1)*.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晨(组长)、鲍力、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亿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6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埇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展三馆西 3 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 (略)   

地  址: (略) 汴水苑5栋二单元1105室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婉露

电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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