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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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1
采购人(全称): (略) 房 (略)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略) 国资 (略) 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略) 国资 (略) 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采购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83
 合计金额小写: *.83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9m?,各资产具体情况详列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及楼栋号

详细地址

房屋类型

结构形式

面积(m2)

层数

备注

土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1

原十三中宿舍(010)

煤炭坝镇砖塘村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砖木结构

*.2

492.16

1

2

东湖塘镇西冲山原政府机关

东湖塘镇西冲山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砖木结构

-

1700

2F

3

东湖塘镇西冲山原政府机关

东湖塘镇西冲山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砖混结构

-

1700

3F

4

卫红米业东湖塘资产

东湖塘镇太平桥村卫红米业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钢混、钢结构及混合结构

*.6

*

1-5层

5

车站广场商业大楼

玉潭 (略) 1栋

国有出让

钢混

3592.3

1588.01

3

钢混

1497.29

5

混合

290.04

2

混合

364.51

2

钢混

4540.08

6

钢混

1424.92

5

混合

137.44

2

6

蔬菜公司

(略) 81号

国有出让

混合

1206.5

374.62

3

7

财政局旧址

玉潭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1965.8

847.57

3

3450.76

7

8

林工商

历经铺金南村二组

国有出让

混合

2034

1197.72

5

9

(略) 大楼

玉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199.96

1003.06

6

10

(略) 食堂

玉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110

64.32

1

11

(略)

玉潭 (略) 86号

国有划拨

混合

1837.16

1966.37

4

混合

113.02

1

混合

94.6

2

混合

418.13

761.45

4

12

宁乡县文化体育局

玉潭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7291.2

4666.46

5层

13

商务局办公楼旧址

玉 (略)

国有划拨

混合

225.8

834.73

4

14

商务局旧址仓库、杂屋

玉 (略)

国有划拨

砖木

248.78

197.43

1

15

(略) (略) 住宿区

城郊乡沩丰坝村

国有出让

混合

118.4

208.66

2

16

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旧)

玉潭 (略) 54号

国有出让

混合

3143.5

1472.95

4

5051.75

7

17

宁乡血防站旧址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314.2

1395.91

5

18

中源花园5-1005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框架

180

19

维也纳花城五空门面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框架

655.39

1

20

中源花园8-9栋116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框架

2274.33

2

21

县印刷厂

玉潭 (略) 113号

国有出让

混合

3263.76

2092.81

3

2493.11

4

431.43

2

22

血站

历经铺金南村二组

国有出让

混合

1919.92

1475.61

5

23

(略) 资产

城郊乡东沩村

国有出让

2859.9

2575.24(暂估)

24

(略) 房 (略) 宁乡县广播电视大楼( (略) )

玉潭 (略) 50号

国有划拨

混合

424.65

2019.96

7

25

(略) 房 (略) 宁乡县广播电视局( (略) )

玉 (略) 64号

国有划拨

混合

3171

1302

4

26

玉潭镇玉金山小学(现玉潭镇政府)

玉潭镇香山巷28号

868.68

72.36

27

宁乡日报社

玉潭镇香山巷50号

260.48

28

宁乡县玉潭镇联校农职校( (略) 教育局)

玉潭镇香山巷6号

516.78

148.91

28.04

29

宁乡县城关人民法庭(现宁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玉潭 (略)

568.89

70.01

75.17

30

经营公司原办公大楼

(略) 228号

国有出让

混合

581

2535.75

6

31

(略) 工班

双凫铺镇天井冲村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1996.1

170.35

1

32

(略) 工班

老粮仓镇毛公桥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2671.6

228.86

2

33

(略) 工班

坝塘镇南田坪赐福村

国有出让

二层砖混

1131.6

247.51

2

34

双江口养护站

双江 (略)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725.5

173

2

35

(略) 工班

东湖塘麻山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507.6

158.82

1

36

老粮仓交管站

老粮仓镇吉佳村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1403.4

566.68

3

37

(略) 工班

大屯营韶河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209.1

115.58

1

38

珊瑚养护工班

资福镇珊瑚冲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1055

167.6

1

39

(略) 工班

花明楼镇金元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木

835.80

348.59

1

40

(略) 工班

坝塘镇

国有出让

二层砖混

1585.80

269.26

2

41

(略) 一工班

大屯营白洋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1740.8

208.98

1

42

(略) 二工班

大屯营宗一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5833.8

290.36

1

43

花明楼养护站

花明楼镇长青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2900

205.8

2

44

(略) 工班

流沙河镇赤心村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796.3

213.3

2

45

(略) 工班

黄材镇石龙洞村

国有出让

砖混

248.4

148.02

2

总计面积

*.49

检测费用按固定单价包干方式,固定单价为:*/平方米。合同价格暂定为¥*.83元,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含税)。固定单价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交工验收等工作内容,还包含了为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任务所需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固定单价一律不做调整。如本项目需增加检测面积,需经*方书面同意,且固定单价不变。*方增加检测面积但未经*方书面同意、未经*方内审并办理结算的,*方不予确认该笔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根据项目进度另行通知*方进场时间。*方接到*方通知 21天内进场实施检测工作,进场后20 天内应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外业工作完成后及时将临时结果通知*方,并在外业结束后7天内提交一式三份的正式检测报告,包含电子版(CD),电子版文件为可编辑的文档。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当全部检测工作完成,提交全部正式检验报告,通过*方内审、办理结算手续并且检测无错误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检测费用。*方申请*方付款前,应提供符合*方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否则*方有权拒绝支付检测费,不视为违约,且*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方在付款前有权扣减*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但未付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4.2收款账户:中 (略) 星沙支行( (略)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反映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真实性。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反映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真实性。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方指派彭彦凯同志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6.1.2.*方向*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1.3.*方可提前24小时通知*方进场检测。

6.1.4.*方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可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6.1.5.*方有从*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6.2*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方指派 同志为项目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反映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真实性。

6.2.2.*方应在接到*方入场通知24小时内,组织安排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要求的设备进场检测,按期完成检测工作,按时提供一式三份的正式检测报告。

6.2.3.*方应按*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方提供的相关税务发票不符合要求,导致*方不能进行相应税务抵扣或遭受税务部门处罚的,*方应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4.*方应协调职能部门完成检测事宜,将相关检测数据上传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备案。

6.2.5.*方及*方员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工作;应遵守*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负责与检测项目有关的安全防范措施,非因*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方承担。因*方原因造成*方员工、*方员工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6.2.6.*方在检测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方通报。

6.2.7.*方应当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方,征得*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

6.2.8.*方应当安全、文明施工,不损坏*方检测施工场内的所有物品。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检测工作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方应无偿重新检测,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方承担逾期交工的责任。

7.4.*方应妥善保护*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文物不受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7.5.*方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方除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7.6.因*方单方面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方有权要求*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重大事故(指重伤一人以上或三人以上受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次事故指损失达*元以上)*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7.7.检测成果提交后,若检测成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方应当在*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重新检测。*方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重新检测或者经重新检测后仍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方除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向*方支付违约金。

7.8.在检测过程中,如造成检测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方承担相应责任,*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7.9.如因*方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已完成的检测成果由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方进行审核认定,在扣除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第三方费用后由*方支付给*方。

7.10.由于*方原因没有及时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导致被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7.11.逾期未完成检测的(不可控因素或其他非*方原因造成的除外),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超过十五天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接到*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未按时腾退场地的,视为违约,每天支付违约金*元,超过十天的,*方有权单方组织相关人员腾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且*方不得以此要求*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7.12、因任何一方违约产生争议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7.13.因*方施工造成*方房屋、物品损坏的,*方应全额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大道地址: (略) 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 (略) 3号、5号德普五和企业园3栋A座101房
法定代理人:谢建明法定代理人:李冬秀
委托代理人:彭彦凯委托代理人:彭红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pdf
  2. (略) 签说明.pdf
  3. 合同.pdf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1
采购人(全称): (略) 房 (略)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略) 国资 (略) 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略) 国资 (略) 公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采购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83
 合计金额小写: *.83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公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9m?,各资产具体情况详列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及楼栋号

详细地址

房屋类型

结构形式

面积(m2)

层数

备注

土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1

原十三中宿舍(010)

煤炭坝镇砖塘村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砖木结构

*.2

492.16

1

2

东湖塘镇西冲山原政府机关

东湖塘镇西冲山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砖木结构

-

1700

2F

3

东湖塘镇西冲山原政府机关

东湖塘镇西冲山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砖混结构

-

1700

3F

4

卫红米业东湖塘资产

东湖塘镇太平桥村卫红米业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钢混、钢结构及混合结构

*.6

*

1-5层

5

车站广场商业大楼

玉潭 (略) 1栋

国有出让

钢混

3592.3

1588.01

3

钢混

1497.29

5

混合

290.04

2

混合

364.51

2

钢混

4540.08

6

钢混

1424.92

5

混合

137.44

2

6

蔬菜公司

(略) 81号

国有出让

混合

1206.5

374.62

3

7

财政局旧址

玉潭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1965.8

847.57

3

3450.76

7

8

林工商

历经铺金南村二组

国有出让

混合

2034

1197.72

5

9

(略) 大楼

玉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199.96

1003.06

6

10

(略) 食堂

玉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110

64.32

1

11

(略)

玉潭 (略) 86号

国有划拨

混合

1837.16

1966.37

4

混合

113.02

1

混合

94.6

2

混合

418.13

761.45

4

12

宁乡县文化体育局

玉潭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7291.2

4666.46

5层

13

商务局办公楼旧址

玉 (略)

国有划拨

混合

225.8

834.73

4

14

商务局旧址仓库、杂屋

玉 (略)

国有划拨

砖木

248.78

197.43

1

15

(略) (略) 住宿区

城郊乡沩丰坝村

国有出让

混合

118.4

208.66

2

16

宁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旧)

玉潭 (略) 54号

国有出让

混合

3143.5

1472.95

4

5051.75

7

17

宁乡血防站旧址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混合

314.2

1395.91

5

18

中源花园5-1005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框架

180

19

维也纳花城五空门面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框架

655.39

1

20

中源花园8-9栋116

宁乡县玉 (略)

国有出让

框架

2274.33

2

21

县印刷厂

玉潭 (略) 113号

国有出让

混合

3263.76

2092.81

3

2493.11

4

431.43

2

22

血站

历经铺金南村二组

国有出让

混合

1919.92

1475.61

5

23

(略) 资产

城郊乡东沩村

国有出让

2859.9

2575.24(暂估)

24

(略) 房 (略) 宁乡县广播电视大楼( (略) )

玉潭 (略) 50号

国有划拨

混合

424.65

2019.96

7

25

(略) 房 (略) 宁乡县广播电视局( (略) )

玉 (略) 64号

国有划拨

混合

3171

1302

4

26

玉潭镇玉金山小学(现玉潭镇政府)

玉潭镇香山巷28号

868.68

72.36

27

宁乡日报社

玉潭镇香山巷50号

260.48

28

宁乡县玉潭镇联校农职校( (略) 教育局)

玉潭镇香山巷6号

516.78

148.91

28.04

29

宁乡县城关人民法庭(现宁乡县残疾人联合会)

玉潭 (略)

568.89

70.01

75.17

30

经营公司原办公大楼

(略) 228号

国有出让

混合

581

2535.75

6

31

(略) 工班

双凫铺镇天井冲村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1996.1

170.35

1

32

(略) 工班

老粮仓镇毛公桥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2671.6

228.86

2

33

(略) 工班

坝塘镇南田坪赐福村

国有出让

二层砖混

1131.6

247.51

2

34

双江口养护站

双江 (略)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725.5

173

2

35

(略) 工班

东湖塘麻山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507.6

158.82

1

36

老粮仓交管站

老粮仓镇吉佳村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1403.4

566.68

3

37

(略) 工班

大屯营韶河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209.1

115.58

1

38

珊瑚养护工班

资福镇珊瑚冲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1055

167.6

1

39

(略) 工班

花明楼镇金元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木

835.80

348.59

1

40

(略) 工班

坝塘镇

国有出让

二层砖混

1585.80

269.26

2

41

(略) 一工班

大屯营白洋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1740.8

208.98

1

42

(略) 二工班

大屯营宗一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5833.8

290.36

1

43

花明楼养护站

花明楼镇长青村

国有出让

单层砖混

2900

205.8

2

44

(略) 工班

流沙河镇赤心村

国有出让

砖混结构

796.3

213.3

2

45

(略) 工班

黄材镇石龙洞村

国有出让

砖混

248.4

148.02

2

总计面积

*.49

检测费用按固定单价包干方式,固定单价为:*/平方米。合同价格暂定为¥*.83元,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含税)。固定单价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交工验收等工作内容,还包含了为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任务所需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固定单价一律不做调整。如本项目需增加检测面积,需经*方书面同意,且固定单价不变。*方增加检测面积但未经*方书面同意、未经*方内审并办理结算的,*方不予确认该笔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 (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根据项目进度另行通知*方进场时间。*方接到*方通知 21天内进场实施检测工作,进场后20 天内应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外业工作完成后及时将临时结果通知*方,并在外业结束后7天内提交一式三份的正式检测报告,包含电子版(CD),电子版文件为可编辑的文档。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当全部检测工作完成,提交全部正式检验报告,通过*方内审、办理结算手续并且检测无错误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检测费用。*方申请*方付款前,应提供符合*方要求的等额税务发票,否则*方有权拒绝支付检测费,不视为违约,且*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方在付款前有权扣减*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但未付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4.2收款账户:中 (略) 星沙支行( (略)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反映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真实性。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反映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真实性。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方指派彭彦凯同志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6.1.2.*方向*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1.3.*方可提前24小时通知*方进场检测。

6.1.4.*方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可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6.1.5.*方有从*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6.2*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方指派 同志为项目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 。*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并按本工程设计要求、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反映所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真实性。

6.2.2.*方应在接到*方入场通知24小时内,组织安排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要求的设备进场检测,按期完成检测工作,按时提供一式三份的正式检测报告。

6.2.3.*方应按*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方提供的相关税务发票不符合要求,导致*方不能进行相应税务抵扣或遭受税务部门处罚的,*方应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4.*方应协调职能部门完成检测事宜,将相关检测数据上传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备案。

6.2.5.*方及*方员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工作;应遵守*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负责与检测项目有关的安全防范措施,非因*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方承担。因*方原因造成*方员工、*方员工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方自行承担。

6.2.6.*方在检测中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方通报。

6.2.7.*方应当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方,征得*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

6.2.8.*方应当安全、文明施工,不损坏*方检测施工场内的所有物品。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检测工作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方应无偿重新检测,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方承担逾期交工的责任。

7.4.*方应妥善保护*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文物不受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7.5.*方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方除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7.6.因*方单方面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方有权要求*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重大事故(指重伤一人以上或三人以上受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次事故指损失达*元以上)*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10%向*方支付违约金。

7.7.检测成果提交后,若检测成果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方应当在*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重新检测。*方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重新检测或者经重新检测后仍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方除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向*方支付违约金。

7.8.在检测过程中,如造成检测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方承担相应责任,*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7.9.如因*方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已完成的检测成果由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方进行审核认定,在扣除相关的违约金、赔偿金、第三方费用后由*方支付给*方。

7.10.由于*方原因没有及时办理相应行政许可手续,导致被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方承担全部责任。

7.11.逾期未完成检测的(不可控因素或其他非*方原因造成的除外),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超过十五天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接到*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未按时腾退场地的,视为违约,每天支付违约金*元,超过十天的,*方有权单方组织相关人员腾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且*方不得以此要求*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7.12、因任何一方违约产生争议的,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7.13.因*方施工造成*方房屋、物品损坏的,*方应全额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大道地址: (略) 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 (略) 3号、5号德普五和企业园3栋A座101房
法定代理人:谢建明法定代理人:李冬秀
委托代理人:彭彦凯委托代理人:彭红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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