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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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1、项目简介

安徽 (略) (略) 包 (略) 28号包河工业园汽车零部件4#厂房2层,经营范围为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检测与评价,水环境检测,噪声检测,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检测,土壤分析,以及各类环保咨询技术服务,并投资建设“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于2021年2月23日经包河区发改委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为:2102-*-04-01-*。2021年1月安徽国 (略) 编制完成并送审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3月 (略) 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给予批复(文件号:环建审[2021]8010号),本单位并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MYPAR*Y。目前公司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现针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规模为现阶段实际建设规模,即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及其配套工程。

2、检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2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氯化氢、硫酸雾和硝酸雾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内非*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1日验收监测期间,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检测结果符合《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氯化氢、硫酸雾和硝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2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噪声昼夜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检测结果: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COD、BOD5、SS、NH3-N和石油类检测结果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验收结论

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核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报告和意见:

链接:http://**

提取码:zwwg


1、项目简介

安徽 (略) (略) 包 (略) 28号包河工业园汽车零部件4#厂房2层,经营范围为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检测与评价,水环境检测,噪声检测,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检测,土壤分析,以及各类环保咨询技术服务,并投资建设“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

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于2021年2月23日经包河区发改委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为:2102-*-04-01-*。2021年1月安徽国 (略) 编制完成并送审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3月 (略) 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给予批复(文件号:环建审[2021]8010号),本单位并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2MYPAR*Y。目前公司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现针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规模为现阶段实际建设规模,即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及其配套工程。

2、检测结果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2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本项目厂界氯化氢、硫酸雾和硝酸雾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标准要求;本项目厂内非*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1日验收监测期间,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检测结果符合《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氯化氢、硫酸雾和硝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2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噪声昼夜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检测结果: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COD、BOD5、SS、NH3-N和石油类检测结果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验收结论

安徽 (略) 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核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验收报告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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