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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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成交结果公告

商丘市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亿达 (略)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

1.2 项目编号:HNYD-2022-264。

2.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 就餐人数:采购人对学生的订餐量进行调查、核实并分类统计。供应商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用餐信息安排生产配送工作。

2.2 资金来源:个人上缴。

2.3 控制价:300元/人/月。

2.4 采购内容:提供学生营养餐供应及服务。午餐:一荤菜、一素菜、一主食、一汤。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6 服务期限:3年。

2.7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公告媒介及日期

3.1 公告媒介: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3.2公告日期:2022年9月6日。

4.评审信息

4.1 评审日期:2022年9月19日。

4.2 评审地点: (略) (略) (略) 交叉口贾掌柜西 (略) 口往 (略) 四排东23A三楼会议室。

5.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 (略)

成交金额:*/人/月大写:*佰**元整/人/月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3年。

注册地址: (略) 睢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6.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 (略) 睢阳区古宋乡政府西100米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 (略)

地址: (略) 金 (略) 145号6号楼9层901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话:*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2年9月19日


商丘市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亿达 (略)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的委托,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营养餐配送。

1.2 项目编号:HNYD-2022-264。

2.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 就餐人数:采购人对学生的订餐量进行调查、核实并分类统计。供应商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用餐信息安排生产配送工作。

2.2 资金来源:个人上缴。

2.3 控制价:300元/人/月。

2.4 采购内容:提供学生营养餐供应及服务。午餐:一荤菜、一素菜、一主食、一汤。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6 服务期限:3年。

2.7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公告媒介及日期

3.1 公告媒介: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3.2公告日期:2022年9月6日。

4.评审信息

4.1 评审日期:2022年9月19日。

4.2 评审地点: (略) (略) (略) 交叉口贾掌柜西 (略) 口往 (略) 四排东23A三楼会议室。

5.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 (略)

成交金额:*/人/月大写:*佰**元整/人/月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3年。

注册地址: (略) 睢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6.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睢阳区古宋街道办事处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 (略) 睢阳区古宋乡政府西100米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 (略)

地址: (略) 金 (略) 145号6号楼9层901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话:*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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