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NBMC-*G磋
二、项目名称: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略) (略) | 宁波江东 (略) 96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 | 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 | 通 (略) 内省控以上17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电子围栏及站房配套安环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健全防范人为干扰监控、预警、核查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等。 | 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防范站点周围人为非法闯禁行为,以智慧技防手段有效补充监管盲区,全面提升防范人为干扰破坏自动监测站的能力,全面维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供应商提供前期建设投资及后期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前实现电子围栏监测数据上线,由成交方提交进入服务期的申请得到业主 | 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没有标准及规范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文,叶芬霞,阚长青(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 (略) | 59.0 | 55.0 | 54.0 | 56.0 | 10.0 | 66.0 |
1 | (略) (略) (略) | 85.0 | 76.0 | 83.0 | 81.33 | 5.67 | 87.0 |
1 | 杭州 (略) | 60.0 | 60.0 | 55.0 | 58.33 | 7.05 | 65.38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
2.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略) 海曙 (略) 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一、项目编号:NBMC-*G磋
二、项目名称: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略) (略) | 宁波江东 (略) 96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 | 省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电子围栏建设试点项目 | 通 (略) 内省控以上17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电子围栏及站房配套安环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健全防范人为干扰监控、预警、核查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等。 | 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防范站点周围人为非法闯禁行为,以智慧技防手段有效补充监管盲区,全面提升防范人为干扰破坏自动监测站的能力,全面维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供应商提供前期建设投资及后期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前实现电子围栏监测数据上线,由成交方提交进入服务期的申请得到业主 | 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没有标准及规范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文,叶芬霞,阚长青(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 (略) | 59.0 | 55.0 | 54.0 | 56.0 | 10.0 | 66.0 |
1 | (略) (略) (略) | 85.0 | 76.0 | 83.0 | 81.33 | 5.67 | 87.0 |
1 | 杭州 (略) | 60.0 | 60.0 | 55.0 | 58.33 | 7.05 | 65.38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
2.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为计算基数,结合上述费率标准计算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阚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略) 海曙 (略) 19号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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