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室外管网及附属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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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心室外管网及附属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宁夏正鑫华 (略) 受 彭阳县民政局 的委托,对 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2-09-22 13:13: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下候选人不排序)

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备用)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
宁夏中金 (略) *.62元
240天合格杨亮宁*096.29
(略) (略) *.88元
240天合格余博宁*195.72
宁夏 (略) *.59元
240天合格潘柏村宁*295.31

二、开标记录:

开标记录表.pdf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汇总表(1).pdf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个人打分表.pdf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彭阳县民政局或宁夏正鑫华 (略) 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八、公示期:2022-09-22至2022-09-2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民政局联 系 人:马平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 (略) 联 系 人:杨兰 电 话:*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正鑫华 (略)

日期:2022-09-22



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宁夏正鑫华 (略) 受 彭阳县民政局 的委托,对 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彭阳县老年养护楼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中 (略) 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2-09-22 13:13: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下候选人不排序)

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备用)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编号评标得分
宁夏中金 (略) *.62元
240天合格杨亮宁*096.29
(略) (略) *.88元
240天合格余博宁*195.72
宁夏 (略) *.59元
240天合格潘柏村宁*295.31

二、开标记录:

开标记录表.pdf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汇总表(1).pdf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个人打分表.pdf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彭阳县民政局或宁夏正鑫华 (略) 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八、公示期:2022-09-22至2022-09-2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民政局联 系 人:马平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 (略) 联 系 人:杨兰 电 话:*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正鑫华 (略)

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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