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1(车辆检验鉴定):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黑龙江 (略) | (略) 呼兰区兰河名苑12#楼商服单元1层101门 | * |
黑龙江 (略) | 黑龙 (略) 道里区新发镇胜利村小三姓 | * |
合同包2(车检、血检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 | 黑龙 (略) 南岗区马端头道街25号 | * |
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 | 黑龙 (略) 南 (略) 559号 | * |
合同包1(车辆检验鉴定):
服务类(黑龙江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车辆检验鉴定 | 服务 内容:*方负责完成本包对应大队在办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因案情需要而委托完成的车辆检验鉴定工作,包括:1.车辆技术状态检验:①静态检验、②动态检验:2.车辆行驶速度计算:3.痕迹类鉴定:①痕迹鉴定、②事故形态分析:4.车辆属性鉴定。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验收要求:1.*方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对检验、鉴定报告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 *-2016)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 1087-2013)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电动自行车安全枝木规范》(GB *-2018)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SF/Z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约定的或第三关系人对鉴定有异议的,*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鉴定或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不另外支付,按最终符合要求的作为结算依据。经重新鉴定后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该份鉴定*方在结算时不支付报酬。*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方承担检验、鉴定费用。*方有权直接从应该给*方支付的总款项中扣除。 2.检验、鉴定报告,经*方的两次鉴定后,仍然不符合*方要求,或因检验、鉴定报告的原因而造成*方被涉及诉讼、信访等其他有损*方的名誉等有损利益的情况,除非有相关单位的书面认定其报告本身合法有理外,均认为该检验鉴定报告为不合格。 3.*方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合格率不得低于99%。鉴定工作要求1.供应商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提供所需检验、鉴定报告。2.供应商应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保证提供的检验、鉴定报告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不低于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其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任。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鉴定任务的,报*方同意后,由其它资质符合要求的机构完成鉴定任务,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保证对检验、鉴定相关内容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合同的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不免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5.供应商对收到采购人的送检车辆及相关材料应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6.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采购人日后因工作需要,对相关材料的查询、复制。成果交付要求1.检验、鉴定报告内容:*方应当向*方出具正规的书面文件一式3份,报告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国家规定的制作要求,*方应当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专业性承担责任。2.同时鉴定报告还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认可的学术料研成果、有权认定部门认可的行业标准等。保密要求:供应商保证对检验、鉴定相关内容保密,未经*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合同的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不免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 *-2016)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 1087-202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电动自行车安全枝木规范》(GB *-2018)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SF/Z *) | 1,* |
服务类(黑龙江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车辆检验鉴定 | *方负责完成本包对应大队在办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因案情需要而委托完成的车辆检验鉴定工作,包括: 1.车辆技术状态检验:①静态检验、②动态检验:2.车辆行驶速度计算:3.痕迹类鉴定:①痕迹鉴定、②事故形态分析: 4.车辆属性鉴定。 | 1.*方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对检验、鉴定报告进行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道 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 *-2016)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GA/T 1087-2013)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电动 自行车安全枝木规范》(GB *-2018)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 鉴定》(SF/Z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约定的或第三关系人对 鉴定有异议的,*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鉴定或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不 另外支付,按最终符合要求的作为结算依据。经重新鉴定后仍不符合相关标准 的,该份鉴定*方在结算时不支付报酬。*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 方承担检验、鉴定费用。*方有权直接从应该给*方支付的总款项中扣除。 2. 检验、鉴定报告,经*方的两次鉴定后,仍然不符合*方要求,或因检验、鉴 定报告的原因而造成*方被涉及诉讼、信访等其他有损*方的名誉等有损利益 的情况,除非有相关单位的书面认定其报告本身合法有理外,均认为该检验鉴 定报告为不合格。 3.*方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合格率不得低于99%。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服务时间为*年,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对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 | 1,* |
合同包2(车检、血检服务):
服务类(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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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服务 | 车检、血检服务 |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 按照巴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合同要求执行 | 3年 | 按照《司法鉴定通则》、《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行业标准执行 | * |
服务类(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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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服务 | 车检、血检服务 | 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 按采购人要求 | 3年(1+1+1)模式 | 按规定的相应标准 | * |
白建、景铎(采购人代表)、孟庆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发改价格【2015】299文件,按照控制价1.5%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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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车辆检验鉴定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车检、血检服务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车辆检验鉴定):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黑龙江 (略) | 通过 | 通过 | 97.00 | 1 | 1 | |
黑龙江 (略) | 通过 | 通过 | 90.00 | 2 | 2 | |
黑龙江省众大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1.33 | 3 | 3 |
合同包2(车检、血检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8.67 | 1 | 1 | |
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2.33 | 2 | 2 | |
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77.49 | 3 | 3 |
注:中标公告的中标(成交)金额为中标的比例是控制价的50%为系统自动生成,具体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主要标的信息中金额数据(结算按据实发生为准)。
名称: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巴彦镇人民大街64号
联系方式:*
名称:中科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系方式:0451-*转826
项目联系人:中科 (略)
电话:0451-*转826
中科 (略)
2022年09月26日
合同包1(车辆检验鉴定):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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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略) | (略) 呼兰区兰河名苑12#楼商服单元1层101门 | * |
黑龙江 (略) | 黑龙 (略) 道里区新发镇胜利村小三姓 | * |
合同包2(车检、血检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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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 | 黑龙 (略) 南岗区马端头道街25号 | * |
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 | 黑龙 (略) 南 (略) 559号 | * |
合同包1(车辆检验鉴定):
服务类(黑龙江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车辆检验鉴定 | 服务 内容:*方负责完成本包对应大队在办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因案情需要而委托完成的车辆检验鉴定工作,包括:1.车辆技术状态检验:①静态检验、②动态检验:2.车辆行驶速度计算:3.痕迹类鉴定:①痕迹鉴定、②事故形态分析:4.车辆属性鉴定。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验收要求:1.*方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对检验、鉴定报告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 *-2016)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 1087-2013)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电动自行车安全枝木规范》(GB *-2018)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SF/Z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约定的或第三关系人对鉴定有异议的,*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鉴定或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不另外支付,按最终符合要求的作为结算依据。经重新鉴定后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该份鉴定*方在结算时不支付报酬。*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方承担检验、鉴定费用。*方有权直接从应该给*方支付的总款项中扣除。 2.检验、鉴定报告,经*方的两次鉴定后,仍然不符合*方要求,或因检验、鉴定报告的原因而造成*方被涉及诉讼、信访等其他有损*方的名誉等有损利益的情况,除非有相关单位的书面认定其报告本身合法有理外,均认为该检验鉴定报告为不合格。 3.*方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合格率不得低于99%。鉴定工作要求1.供应商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提供所需检验、鉴定报告。2.供应商应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保证提供的检验、鉴定报告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不低于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其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任。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鉴定任务的,报*方同意后,由其它资质符合要求的机构完成鉴定任务,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保证对检验、鉴定相关内容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合同的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不免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5.供应商对收到采购人的送检车辆及相关材料应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6.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采购人日后因工作需要,对相关材料的查询、复制。成果交付要求1.检验、鉴定报告内容:*方应当向*方出具正规的书面文件一式3份,报告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国家规定的制作要求,*方应当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专业性承担责任。2.同时鉴定报告还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认可的学术料研成果、有权认定部门认可的行业标准等。保密要求:供应商保证对检验、鉴定相关内容保密,未经*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合同的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不免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 *-2016)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 1087-202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电动自行车安全枝木规范》(GB *-2018)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SF/Z *) | 1,* |
服务类(黑龙江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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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车辆检验鉴定 | *方负责完成本包对应大队在办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因案情需要而委托完成的车辆检验鉴定工作,包括: 1.车辆技术状态检验:①静态检验、②动态检验:2.车辆行驶速度计算:3.痕迹类鉴定:①痕迹鉴定、②事故形态分析: 4.车辆属性鉴定。 | 1.*方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对检验、鉴定报告进行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道 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 *-2016)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GA/T 1087-2013)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 《电动 自行车安全枝木规范》(GB *-2018) 《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 鉴定》(SF/Z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约定的或第三关系人对 鉴定有异议的,*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鉴定或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费用不 另外支付,按最终符合要求的作为结算依据。经重新鉴定后仍不符合相关标准 的,该份鉴定*方在结算时不支付报酬。*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 方承担检验、鉴定费用。*方有权直接从应该给*方支付的总款项中扣除。 2. 检验、鉴定报告,经*方的两次鉴定后,仍然不符合*方要求,或因检验、鉴 定报告的原因而造成*方被涉及诉讼、信访等其他有损*方的名誉等有损利益 的情况,除非有相关单位的书面认定其报告本身合法有理外,均认为该检验鉴 定报告为不合格。 3.*方出具的检验、鉴定报告合格率不得低于99%。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服务时间为*年,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对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 | 1,* |
合同包2(车检、血检服务):
服务类(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服务 | 车检、血检服务 |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 按照巴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合同要求执行 | 3年 | 按照《司法鉴定通则》、《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行业标准执行 | * |
服务类(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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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服务 | 车检、血检服务 | 按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 按采购人要求 | 3年(1+1+1)模式 | 按规定的相应标准 | * |
白建、景铎(采购人代表)、孟庆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发改价格【2015】299文件,按照控制价1.5%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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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车辆检验鉴定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车检、血检服务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车辆检验鉴定):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黑龙江 (略) | 通过 | 通过 | 97.00 | 1 | 1 | |
黑龙江 (略) | 通过 | 通过 | 90.00 | 2 | 2 | |
黑龙江省众大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1.33 | 3 | 3 |
合同包2(车检、血检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哈尔滨华鸿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8.67 | 1 | 1 | |
黑龙江民强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82.33 | 2 | 2 | |
哈尔滨大工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77.49 | 3 | 3 |
注:中标公告的中标(成交)金额为中标的比例是控制价的50%为系统自动生成,具体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主要标的信息中金额数据(结算按据实发生为准)。
名称: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巴彦镇人民大街64号
联系方式:*
名称:中科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系方式:0451-*转826
项目联系人:中科 (略)
电话:0451-*转826
中科 (略)
202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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