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塘街道执法办购买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服务(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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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塘街道执法办购买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服务(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公告类型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后公告
公告(公示)名称玉塘街道执法办购买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项目名称:玉塘街道执法办购买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有3家供应商报名, (略) 金 (略) 、 (略) (略) 、 (略) 希文 (略)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过我办采购小组研究讨论,并依照《玉塘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略) 金 (略) 为此次项目服务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金 (略)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采购方要求,科学合理的协助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合同条款履行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二办5号楼607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公告类型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后公告
公告(公示)名称玉塘街道执法办购买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项目名称:玉塘街道执法办购买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服务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有3家供应商报名, (略) 金 (略) 、 (略) (略) 、 (略) 希文 (略)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过我办采购小组研究讨论,并依照《玉塘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略) 金 (略) 为此次项目服务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金 (略)
项目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采购方要求,科学合理的协助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合同条款履行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二办5号楼607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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