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环卫所果皮箱采购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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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环卫所果皮箱采购中标公示

镜湖区环卫所果皮箱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2HW728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镜湖区环卫所果皮箱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琴台华府办公楼栋15层(9)办号

中标金额:*.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蝴蝶型果皮箱

品牌:扬塑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L997mm× W391mm×H892mm

数量:330 只

单价:1482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立俊、史宇地、梅业新、王志全、吴智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58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武汉 (略) ,(1)2021年4月26日, (略) 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新型果皮桶采购;(2)2019年11月5日,杏坛镇蝴蝶型分类环保果皮箱购置项目(第一批);(3)2022年2月9日,京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果皮箱采购安装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 (略) 镜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177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阿保、江荟洁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镜湖区环卫所果皮箱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2HW728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镜湖区环卫所果皮箱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琴台华府办公楼栋15层(9)办号

中标金额:*.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蝴蝶型果皮箱

品牌:扬塑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L997mm× W391mm×H892mm

数量:330 只

单价:1482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立俊、史宇地、梅业新、王志全、吴智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58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武汉 (略) ,(1)2021年4月26日, (略) 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新型果皮桶采购;(2)2019年11月5日,杏坛镇蝴蝶型分类环保果皮箱购置项目(第一批);(3)2022年2月9日,京山河流域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果皮箱采购安装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 (略) 镜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略) 177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阿保、江荟洁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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