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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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象山县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宁波公共 (略) (略) 海曙区布政巷16号(12-3)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数字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象山县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对照省、市数字经济系统框架图,依托于一体 (略) ,构建象山县数字经济系统。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书”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照省数字经济系统最新架构完成象山数字经济门户(政府侧)建设及重点应用接入,并部署上线。(2)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并进行初验。(3)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组织终验,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1年免费运维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照省数字经济系统最新架构完成象山数字经济门户(政府侧)建设及重点应用接入,并部署上线。
(2)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并进行初验。
(3)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组织终验,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1年免费运维期。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国文,姚克勤,王亚猛,陈志成,葛宁锋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公共 (略) 79.174.278.580.079.778.39.988.2
1 (略) (略) 51.646.755.650.054.451.669.961.56
1宁波 (略) 47.045.853.546.051.348.7210.058.7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
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 (略)
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丹东信用社
银行账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 (略) 象 (略) 999号南部新城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丹东街道大碶头村526号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彦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燕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 (略) 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象山县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宁波公共 (略) (略) 海曙区布政巷16号(12-3)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数字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象山县数字经济系统建设项目对照省、市数字经济系统框架图,依托于一体 (略) ,构建象山县数字经济系统。详见“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书”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照省数字经济系统最新架构完成象山数字经济门户(政府侧)建设及重点应用接入,并部署上线。(2)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并进行初验。(3)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组织终验,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1年免费运维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按照省数字经济系统最新架构完成象山数字经济门户(政府侧)建设及重点应用接入,并部署上线。
(2)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并进行初验。
(3)通过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组织终验,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1年免费运维期。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国文,姚克勤,王亚猛,陈志成,葛宁锋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公共 (略) 79.174.278.580.079.778.39.988.2
1 (略) (略) 51.646.755.650.054.451.669.961.56
1宁波 (略) 47.045.853.546.051.348.7210.058.7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
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 (略)
开户银行: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丹东信用社
银行账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 (略) 象 (略) 999号南部新城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丹东街道大碶头村526号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彦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燕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 (略) 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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