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中标结果
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中标结果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2CGQT008号
二、项目名称:
利 (略) 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一: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 (略) 北浙江商贸城C座25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仟零**元/吨(?1070元/吨)
供应商名称二: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淮 (略) 717号槐花园(一区)17栋5号
中标(成交)金额:*仟*佰零*元整/吨(?1108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 品牌(如有):红四方牌 规格型号:有效氯含量大于等于13% 数量:681.82吨(按照预算总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计算) 单价:1070元/吨 名称: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 品牌(如有):中盐红四方 规格型号:浓度≥13% 数量:1吨 单价:1108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涛(组长)、李玉荣、施永轩、刘国庆、吴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元/每家。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5日
3.开标日期:2022年9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0月1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 (略)
地址: (略) 利辛县城关 (略) (新上海花苑小区西300米)
联系方式:吴晓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辛县 (略)
地址: (略) 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军张芸西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利 (略)
2022年9月28日
招标文件.pdf.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业绩.doc
信誉.doc
项目负责人.docx
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详细评分汇总表.pdf
中标结果公告盖章扫描件.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LX2022CGQT008号
二、项目名称:
利 (略) 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一: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 (略) 北浙江商贸城C座25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仟零**元/吨(?1070元/吨)
供应商名称二: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淮 (略) 717号槐花园(一区)17栋5号
中标(成交)金额:*仟*佰零*元整/吨(?1108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 品牌(如有):红四方牌 规格型号:有效氯含量大于等于13% 数量:681.82吨(按照预算总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计算) 单价:1070元/吨 名称:次氯酸钠(液体)消毒剂 品牌(如有):中盐红四方 规格型号:浓度≥13% 数量:1吨 单价:1108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宋涛(组长)、李玉荣、施永轩、刘国庆、吴晓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元/每家。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5日
3.开标日期:2022年9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0月1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 (略)
地址: (略) 利辛县城关 (略) (新上海花苑小区西300米)
联系方式:吴晓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利辛县 (略)
地址: (略) 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军张芸西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
利 (略)
2022年9月28日
招标文件.pdf.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业绩.doc
信誉.doc
项目负责人.docx
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doc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详细评分汇总表.pdf
中标结果公告盖章扫描件.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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