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TQFD*
二、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 | |
服务范围 | (略) 、“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安徽政法” (略) 的日常内容编发、网站设计更新、互动活动策划、网络推广等具体工作,保证所提供服务均满足采购人要求, 通过多种方式协助采购人完成阶段性和全年各项宣传推广任务,并受采购人考核与管理。 |
服务要求 | 1. (略) 网站内容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需要改造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党政 (略) (略) 络建设有关要求设置服务器,确保政法数据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服务标准 | 一、内容运营服务标准:1. (略) 站内容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需要改造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党政 (略) (略) 络建设有关要求设置服务器,确保政法数据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蜀峰,赵枞安,鲍家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包 (略) 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
一、项目编号:2022BTQFD*
二、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 | |
服务范围 | (略) 、“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安徽政法” (略) 的日常内容编发、网站设计更新、互动活动策划、网络推广等具体工作,保证所提供服务均满足采购人要求, 通过多种方式协助采购人完成阶段性和全年各项宣传推广任务,并受采购人考核与管理。 |
服务要求 | 1. (略) 网站内容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需要改造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党政 (略) (略) 络建设有关要求设置服务器,确保政法数据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
服务标准 | 一、内容运营服务标准:1. (略) 站内容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需要改造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党政 (略) (略) 络建设有关要求设置服务器,确保政法数据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蜀峰,赵枞安,鲍家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 (略) 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包 (略) 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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