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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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3

二、合同名称: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0773-2141*

四、项目名称: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岱山县高 (略) 22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方):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街道永利大厦<16-1>、<16-2>室

联 系 方 式:0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城区非机动车搬离

服务要求:1、 (略) 管理的实际需求,投标人需要配齐、配全管理不按划线位置停放非机动车所必需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车辆以及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 2、投标人保证提供与采购方要求匹配的服务车辆1辆,驾驶员1人,搬运人岗位3人,一共1辆服务车辆,4名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认真做好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工作,对乱停放的非机动车小心搬离,轻抬轻放,因工作疏忽或主观故意而致使非机动车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监督,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制度,对搬离车辆做好搬前、上车、入库三项记录,缺一不可。 5、投标人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投标人应组织、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7、投标人必须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各项保障工作(如大型活动、迎检考核等)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管理区域内其他各类服务事项。

服务期限:2021.7.15-2022.7.14

服务地点:岱山县高亭城区

七、验收日期:2022年08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傅立宇、乐增禹、韩机艇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山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3

二、合同名称: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0773-2141*

四、项目名称:岱山县非机动车搬离等相关服务出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岱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岱山县高 (略) 220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方):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街道永利大厦<16-1>、<16-2>室

联 系 方 式:0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城区非机动车搬离

服务要求:1、 (略) 管理的实际需求,投标人需要配齐、配全管理不按划线位置停放非机动车所必需的服务管理人员、服务车辆以及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 2、投标人保证提供与采购方要求匹配的服务车辆1辆,驾驶员1人,搬运人岗位3人,一共1辆服务车辆,4名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认真做好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工作,对乱停放的非机动车小心搬离,轻抬轻放,因工作疏忽或主观故意而致使非机动车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监督,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制度,对搬离车辆做好搬前、上车、入库三项记录,缺一不可。 5、投标人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6、投标人应组织、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7、投标人必须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各项保障工作(如大型活动、迎检考核等)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管理区域内其他各类服务事项。

服务期限:2021.7.15-2022.7.14

服务地点:岱山县高亭城区

七、验收日期:2022年08月0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傅立宇、乐增禹、韩机艇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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