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青泉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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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飞彩办事处青泉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飞彩街道办事处青泉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黄渡乡洋槐村

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备注

1

飞彩街道

办事处青

泉组大棚

蔬菜种植

项目

本工程为飞彩街道 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地 (略) 经济开发区。主要内 容为土地平整 22.5 亩、建设标准化大棚 18 个、新建土渠、 混凝土硬化渠道、过路涵、过水涵、坑塘整治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0 日历天

杜珍珍

编 号 : 皖 *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后水、余小三、耿世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办事处、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水阳江北大道816号、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水阳江北大道816号

邮箱:*@*26.com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主任、刘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办事处

(略) (略)

2022年9月30日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飞彩街道办事处青泉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黄渡乡洋槐村

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备注

1

飞彩街道

办事处青

泉组大棚

蔬菜种植

项目

本工程为飞彩街道 办事处富山村青泉组大棚蔬菜种植项目,地 (略) 经济开发区。主要内 容为土地平整 22.5 亩、建设标准化大棚 18 个、新建土渠、 混凝土硬化渠道、过路涵、过水涵、坑塘整治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0 日历天

杜珍珍

编 号 : 皖 * 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后水、余小三、耿世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办事处、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水阳江北大道816号、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水阳江北大道816号

邮箱:*@*26.com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主任、刘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办事处

(略) (略)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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