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淮南市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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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淮南市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BJ-2022CG116

二、项目名称: (略) 老年 (略) 建设项目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1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老年 (略) 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老年助餐服务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

服务要求:建设养老助餐服务全覆 (略) 络,为政府助餐管理提供数据统计分析,精准发放助餐,为制定各种决策给予数据支撑,打造全方位的智慧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总工期:30日历天

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凯;邓辉 ;梅松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代理费:42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 9 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0月 8 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山南新区民生大厦10楼 

电 话:05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南邦杰 (略)

地  址: (略) 田家庵 (略) 68号 

联系方式:0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淑娟 梅松宝(业主)

电  话:* 0554-*-3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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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NBJ-2022CG116

二、项目名称: (略) 老年 (略) 建设项目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21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老年 (略) 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老年助餐服务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

服务要求:建设养老助餐服务全覆 (略) 络,为政府助餐管理提供数据统计分析,精准发放助餐,为制定各种决策给予数据支撑,打造全方位的智慧养老助餐服务体系

总工期:30日历天

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凯;邓辉 ;梅松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代理费:42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 9 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0月 8 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 址: (略) 山南新区民生大厦10楼 

电 话:05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南邦杰 (略)

地  址: (略) 田家庵 (略) 68号 

联系方式:0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淑娟 梅松宝(业主)

电  话:* 0554-*-3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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