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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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 :2022CG1006-1-重-1

二、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意 (略)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 (略) (略) -A560

中标(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EV动力电池和管理系统智能检测平台、EV驱动动力系统智能检测平台、EV虚拟拆装软件等

品牌(如有):北京意中意

(略) :ITA9502-41、ITA9502-42、ITA9511-10等

数量:1

单价: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兰影(组长)、喻明舟、王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谈判文件要求收费,收费金额:97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9月30日08时3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 (略) 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春申大街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诚大 (略)

地  址:淮 (略) (略) 九龙国际广场A2栋12层

联系方式:0554-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杰、田锋、陈楠

电  话: 点击查看>> 、0554-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 :2022CG1006-1-重-1

二、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意 (略)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 (略) (略) -A560

中标(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EV动力电池和管理系统智能检测平台、EV驱动动力系统智能检测平台、EV虚拟拆装软件等

品牌(如有):北京意中意

(略) :ITA9502-41、ITA9502-42、ITA9511-10等

数量:1

单价: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兰影(组长)、喻明舟、王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谈判文件要求收费,收费金额:97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9月30日08时3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 (略) 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春申大街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诚大 (略)

地  址:淮 (略) (略) 九龙国际广场A2栋12层

联系方式:0554-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杰、田锋、陈楠

电  话: 点击查看>> 、0554-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 (略) (略) 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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