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镇卫生院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项目(标段编号:BZMC2022CG20801)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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篱笆镇卫生院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项目(标段编号:BZMC2022CG20801)中标公示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2CG208号

二、项目名称:

(略) 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 (略) 辅路与 (略) 交叉口蔚蓝商务港 F 座3103-1 室

中标(成交)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项目

品牌(如有):美的

规格型号:MDV-285W、MDV-200W等

数量:1台、1台等

单价:*元、*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宫毓、杨青园、杨武、卜国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元。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14日

3.开标日期:2022年10月10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桑士喜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0月2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蒙城县 (略)

地址: (略) 蒙城县篱 (略) 1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蒙城县鲲鹏 (略)

地址: (略)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信誉

4.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招标文件.pdf分项报价表.pdf信誉.pdf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蒙城县 (略)

2022年10月10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2CG208号

二、项目名称:

(略) 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 (略) 辅路与 (略) 交叉口蔚蓝商务港 F 座3103-1 室

中标(成交)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住院楼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项目

品牌(如有):美的

规格型号:MDV-285W、MDV-200W等

数量:1台、1台等

单价:*元、*元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宫毓、杨青园、杨武、卜国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元。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14日

3.开标日期:2022年10月10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桑士喜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0月2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蒙城县 (略)

地址: (略) 蒙城县篱 (略) 1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蒙城县鲲鹏 (略)

地址: (略)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信誉

4.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招标文件.pdf分项报价表.pdf信誉.pdf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蒙城县 (略)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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