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成交公示】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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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成交公示】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邱县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有机肥

品牌:乾淝

规格型号:颗粒

数量:800吨

单价:490/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郝刚、潘志金、杨锡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西湖乡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邱县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有机肥

品牌:乾淝

规格型号:颗粒

数量:800吨

单价:490/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郝刚、潘志金、杨锡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西湖乡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邱县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有机肥

品牌:乾淝

规格型号:颗粒

数量:800吨

单价:490/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郝刚、潘志金、杨锡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西湖乡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城西湖乡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霍邱县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有机肥

品牌:乾淝

规格型号:颗粒

数量:800吨

单价:490/吨

五、评审专家名单:郝刚、潘志金、杨锡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城西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霍邱县城西湖乡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府东小区3栋1单元803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祝燕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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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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