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裕安区卫健委10月份火车站新冠核酸检测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裕安区】裕安区卫健委10月份火车站新冠核酸检测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信息时间:2022-10-18
一、 (略) :LAZC-W2022-019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卫健委1 (略) 新冠核酸检测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 (略) (略) X-10幢
仓库102、202、302室
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元(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法)、核酸提取试剂、MIC连接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RNA 质控品、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20:1,含咽拭子)等。 品牌:之江生物、起源细胞等。 型号:50T/盒、MVR06、120人份/箱、1.0ml/支、6支/盒、MTM-A20等。 数量: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单价:4.3元、2.8元、1.25元、220元、5.8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涛、刘思雨、张霁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第九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564- 点击查看>> 。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第九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壮诚 (略)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点击查看>>
十、附件
无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壮诚 (略)
2022年10月18日
信息时间:2022-10-18
一、 (略) :LAZC-W2022-019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卫健委1 (略) 新冠核酸检测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 (略) (略) X-10幢
仓库102、202、302室
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元(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法)、核酸提取试剂、MIC连接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RNA 质控品、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20:1,含咽拭子)等。 品牌:之江生物、起源细胞等。 型号:50T/盒、MVR06、120人份/箱、1.0ml/支、6支/盒、MTM-A20等。 数量: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单价:4.3元、2.8元、1.25元、220元、5.8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涛、刘思雨、张霁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第九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564- 点击查看>> 。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第九中学对面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壮诚 (略)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方式:056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点击查看>>
十、附件
无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壮诚 (略)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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