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校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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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学校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QLY-WHZB-*

二、项目名称:芜湖 (略) 2022年学校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经济开发区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易华、蒋志浩、荣华、陈文军、孙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招标代理费《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安徽 (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做无效标处理。

3、业绩: (略) :1、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宣传片,签订时间:2021年5月7日;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片拍摄和制作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5月28日;3、(安徽粮食 (略) )宣传片及宣传册制作,签订时间: 2020年11月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二)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 (略)

地 址: (略) 弋江 (略)

2.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3-*

名 称:中乾 (略)

地 址: (略) 鸠江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一、项目编号:ZQLY-WHZB-*

二、项目名称:芜湖 (略) 2022年学校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西县经济开发区

中标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易华、蒋志浩、荣华、陈文军、孙丽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招标代理费《 (略) (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安徽 (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过期,做无效标处理。

3、业绩: (略) :1、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宣传片,签订时间:2021年5月7日;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片拍摄和制作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5月28日;3、(安徽粮食 (略) )宣传片及宣传册制作,签订时间: 2020年11月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二)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 (略)

地 址: (略) 弋江 (略)

2.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3-*

名 称:中乾 (略)

地 址: (略) 鸠江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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