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成交公示】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二期工程[成交公示]【公示中】
【裕安区】【成交公示】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二期工程[成交公示]【公示中】
信息时间:2022-10-24
项目名称 | 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E* | ||||
发包人 | (略) 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恒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08 0564-* | ||||
发包方式 | 双随机摇号 | 发包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10时00分 | ||
预算价 | *.70元 | 发包价 | *.00元 | ||
建设工期 | 9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安徽省 (略) | ||||
项目负责人 | 张见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略) | ||||
项目负责人 | 鲍海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安徽光学 (略)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6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0564-*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64-*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 中标结果公示公告.pdf
信息时间:2022-10-24
项目名称 | 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二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E* | ||||
发包人 | (略) 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恒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08 0564-* | ||||
发包方式 | 双随机摇号 | 发包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10时00分 | ||
预算价 | *.70元 | 发包价 | *.00元 | ||
建设工期 | 9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安徽省 (略) | ||||
项目负责人 | 张见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略) | ||||
项目负责人 | 鲍海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安徽光学 (略)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6 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0564-*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64-*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 中标结果公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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