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涵江山区片供水工程(涵江区萩芦镇(二期)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公示(更正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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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涵江山区片供水工程(涵江区萩芦镇(二期)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公示(更正第1次)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江山区片供水工程(涵江区萩芦镇(二期)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预算价:*.00元,发包价:*.00元,招标编号为:E**,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022年10月17日开标,2022年10月17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评标办法
中标价(元)
资格评审结果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建造师名称
履约保证金(元)
低价风险金(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
工程施工质量
被确定为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资格审核小组名单
备注
福建省 (略)
综合评估法
*.00
合格
合格
/
简颖华
*.40
0.0
360
合格
胡立群、王兆军、龚振煌、赖世辉、张秋金
1、联合体: (略) 水利水 (略) 2、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K1=11.33%,工程勘察设计费下浮率K2=9.33%。3、总工期为:360 个日历天(1)勘察设计工期: 40日历天;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编制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至满足专家技术论证要求,并配合完成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2)施工总工期为320日历天。若逾期完成,中标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天5000元,招标人有权在任何一期的应付款中直接抵扣上述逾期违约金或由中标人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发包人缴纳。4、(1)勘察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能顺利通过专家的技术论证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建设标准(试行版)》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的技术论证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福建省 (略) 为中标人。 (略) 公共 (略) 上公示。中标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4日。
备注:根据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 ,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四川雄烽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30号
联系地址
(略) 城厢区
联系人
蒋女士
联系人
小柯
电话 / 传真
0594-*
电话 / 传真
*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涵江山区片供水工程(涵江区萩芦镇(二期)一户一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预算价:*.00元,发包价:*.00元,招标编号为:E**,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022年10月17日开标,2022年10月17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评标办法
中标价(元)
资格评审结果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建造师名称
履约保证金(元)
低价风险金(元)
施工工期(日历天)
工程施工质量
被确定为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资格审核小组名单
备注
福建省 (略)
综合评估法
*.00
合格
合格
/
简颖华
*.40
0.0
360
合格
胡立群、王兆军、龚振煌、赖世辉、张秋金
1、联合体: (略) 水利水 (略) 2、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K1=11.33%,工程勘察设计费下浮率K2=9.33%。3、总工期为:360 个日历天(1)勘察设计工期: 40日历天;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编制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至满足专家技术论证要求,并配合完成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2)施工总工期为320日历天。若逾期完成,中标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天5000元,招标人有权在任何一期的应付款中直接抵扣上述逾期违约金或由中标人以现金、转账方式向发包人缴纳。4、(1)勘察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能顺利通过专家的技术论证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建设标准(试行版)》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的技术论证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福建省 (略) 为中标人。 (略) 公共 (略) 上公示。中标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4日。
备注:根据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 ,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四川雄烽 (略)
联系地址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30号
联系地址
(略) 城厢区
联系人
蒋女士
联系人
小柯
电话 / 传真
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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