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施工-1)中标结果
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施工-1)中标结果
发布时间:2022-10-2637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1) | ||
---|---|---|---|
项目业主 | (略) (略)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5-*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5-*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2-07-01 09:30:00 |
公示期 | 2022-10-26 至 2022-11-01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5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0]名 | [1] | [2] | [3] | [4] |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0] | [1] | [2] | [3] | [4] | [5]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0]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0] | [1] | [2] | [3] | [4] | [5] | [6] | ||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0] | [1] | [2] | [3] | [4] | [5] | [6] | ||
第[0]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0] | [1] | [2] | [3] | [4] | [5] | [6]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
[0] | [1] | [2] | [3]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2022年7月7日我司收到来自广西建工集团第二 (略) 的质疑函,函中提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业绩不属于环保工程类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司针对以上质疑,立即上报至主管单位进行复核,于2022年10月17日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工作,专家复核意见表示,根据以上两个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业绩内容主要是为了净化室内空气、改变室内环境,其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调试、维护、保养等内容都与环保有密切关系,故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环保工程类似业绩。”的要求。同时也符合投诉人投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略) [2014]159号”中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建筑施工噪声等污染防治工程”内容要求。由此评标委员判定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环保工程类似业绩。根据以上论述,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符合规定。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 | 单位 | ||
---|---|---|---|---|
[0] | [1]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825-* |
---|---|---|---|---|
行业主管部门: | (略) 射洪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825-*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变更原因 | 复评结果公示 | |||
发布时间:2022-10-2637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射洪市乌龟堡水库等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1) | ||
---|---|---|---|
项目业主 | (略) (略)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5-*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5-*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2-07-01 09:30:00 |
公示期 | 2022-10-26 至 2022-11-01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5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0]名 | [1] | [2] | [3] | [4] |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0] | [1] | [2] | [3] | [4] | [5]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0]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0] | [1] | [2] | [3] | [4] | [5] | [6] | ||
第[0]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0] | [1] | [2] | [3] | [4] | [5] | [6] | ||
第[0]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0] | [1] | [2] | [3] | [4] | [5] | [6]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
[0] | [1] | [2] | [3]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2022年7月7日我司收到来自广西建工集团第二 (略) 的质疑函,函中提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业绩不属于环保工程类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我司针对以上质疑,立即上报至主管单位进行复核,于2022年10月17日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工作,专家复核意见表示,根据以上两个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业绩内容主要是为了净化室内空气、改变室内环境,其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调试、维护、保养等内容都与环保有密切关系,故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即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环保工程类似业绩。”的要求。同时也符合投诉人投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略) [2014]159号”中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建筑施工噪声等污染防治工程”内容要求。由此评标委员判定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环保工程类似业绩。根据以上论述,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符合规定。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姓名 | 单位 | ||
---|---|---|---|---|
[0] | [1]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825-* |
---|---|---|---|---|
行业主管部门: | (略) 射洪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825-*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变更原因 | 复评结果公示 | |||
招标
|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