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教育微课、优秀辅导案例和“一封家书”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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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教育微课、优秀辅导案例和“一封家书”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2〕11号)要求,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于2022年 (略) 中小学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活动中同步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教育微课和优秀辅导案例征集工作。根据疫情特殊时期儿童青少年居家学习期间家庭教育和心理建设指导的需求,2022年3-5月份,市 (略) 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一封家书”征集活动。

市教育局组建专家团队对申报作品进行了匿名盲审,最终拟评选12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为“优秀案例”,26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为“培育案例”;评选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67个,其中一等奖12个,二等奖23个,三等奖32个;评选心理健康教育微课41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9个;评选心理健康优秀辅导案例39个,其中一等奖8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18个;评选家书500封,其中一等奖50个、二等奖100个、三等奖150个、优秀奖200个。现将拟授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话 (略) 教育局家庭教育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略) 政府二期2206房间。


  附件:1.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培育案例”评选结果

2.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评选结果

3.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结果

4.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优秀辅导案例评选结果

5.2022年“一封家书”评选结果

(略) 教育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5.doc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2〕11号)要求,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于2022年 (略) 中小学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活动中同步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教育微课和优秀辅导案例征集工作。根据疫情特殊时期儿童青少年居家学习期间家庭教育和心理建设指导的需求,2022年3-5月份,市 (略) 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一封家书”征集活动。

市教育局组建专家团队对申报作品进行了匿名盲审,最终拟评选12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为“优秀案例”,26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为“培育案例”;评选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67个,其中一等奖12个,二等奖23个,三等奖32个;评选心理健康教育微课41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9个;评选心理健康优秀辅导案例39个,其中一等奖8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18个;评选家书500封,其中一等奖50个、二等奖100个、三等奖150个、优秀奖200个。现将拟授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话 (略) 教育局家庭教育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略) 政府二期2206房间。


  附件:1.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培育案例”评选结果

2.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校园短视频评选结果

3.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教育微课评选结果

4.2022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优秀辅导案例评选结果

5.2022年“一封家书”评选结果

(略) 教育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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