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 (略) 16号合肥 (略) 研发楼302室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云岭 (略) 、云岭街道、中村街道、北贡街道、章渡街道、境内沟渠塘堰及十九个行政村等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除清运及处理,境内河道、境内可视范围内沟塘河渠及护堤保洁清理,并配齐垃圾桶,并将所有垃圾集中运送至宣城 (略) 。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单位及磋商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根据《2022年云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及《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红林、吴成、卫志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云岭镇街道、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云岭镇街道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王兵
电话:*、*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2年10月2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9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2-10-28 14:07:13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2-10-28 14:55: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9分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 (略) 16号合肥 (略) 研发楼302室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云岭 (略) 、云岭街道、中村街道、北贡街道、章渡街道、境内沟渠塘堰及十九个行政村等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除清运及处理,境内河道、境内可视范围内沟塘河渠及护堤保洁清理,并配齐垃圾桶,并将所有垃圾集中运送至宣城 (略) 。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单位及磋商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暂定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根据《2022年云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及《泾县云岭镇农村清洁工程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地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红林、吴成、卫志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云岭镇街道、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云岭镇街道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王兵
电话:*、*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2年10月2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9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2-10-28 14:07:13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2-10-28 14:55:4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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