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中标结果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中标结果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7〕141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对“吉林省通化县大安镇永 (略)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吉林省通化县大安镇永 (略)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及评审专家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科
单位地址: (略) 东 (略) 99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于晓冬
联系电话:0435-*
附件:1.吉林省通化县大安镇永 (略)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0月 27日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7〕141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对“吉林省通化县大安镇永 (略)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吉林省通化县大安镇永 (略)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及评审专家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科
单位地址: (略) 东 (略) 99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于晓冬
联系电话:0435-*
附件:1.吉林省通化县大安镇永 (略) 建筑用石英砂岩石料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0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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