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潘河堤防修复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社旗县潘河堤防修复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南阳春博 (略) 受社旗县河道管理所的委托,就社旗县潘河堤防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社旗县潘河堤防修复项目
(2)项目编号:Z*KJ*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2年10月24日上午08:30分至2022年10月 26 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社旗 (略) 与酒业大道交叉口向南 (略) 西,南阳春博 (略) ,持授权委托书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评标地点:南阳春博 (略) 二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 (略)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略)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社旗县河道管理所
联 系 人:冯晓韬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春博 (略)
地 址:社旗县酒业大道88号
联 系 人:李燕淼
电 话:*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社旗县河道管理所
南阳春博 (略)
2022年10月31日
南阳春博 (略) 受社旗县河道管理所的委托,就社旗县潘河堤防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社旗县潘河堤防修复项目
(2)项目编号:Z*KJ*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2年10月24日上午08:30分至2022年10月 26 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社旗 (略) 与酒业大道交叉口向南 (略) 西,南阳春博 (略) ,持授权委托书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2年10月31日
评标地点:南阳春博 (略) 二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 (略)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略)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社旗县河道管理所
联 系 人:冯晓韬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春博 (略)
地 址:社旗县酒业大道88号
联 系 人:李燕淼
电 话:*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社旗县河道管理所
南阳春博 (略)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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