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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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2-10-01

二、项目名称: (略) 东和乡2022—2023年度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00(元) (略) (略) (略) 暨阳街道郭叶柏村柏树自然村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东和乡2022—2023年度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略) 东和乡2022-2023年度 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垃圾清运
(1)东和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垃圾站房及站房周边垃圾的清运(包括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
(2)各大型活动、重大节假日、各类创建活动、灾难性天气的卫生突击运输工作。
2.河道保洁:东和乡左溪和右溪,具体以业主单位指定为准。
3.小广告和绿化:集镇范围内(乡政府—— (略) 路段)的小广告清理和绿化带的保洁、修剪和除草等工作。
1、站房内外的垃圾必须用专门车辆分类收集转运至指定场所。严禁偷倒乱倒、严禁混装混投、严禁抛洒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2、各行政村垃圾集中投放点及站房内的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3、各个站房周边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要求每3天清运一次;
4、清运人员必须在上午9点以前,做到垃圾站房内外无残留垃圾。
5、严禁垃圾站房焚烧垃圾,垃圾站房外观保持整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涛,章乐毅,陈瑛英,何燕萍,陈洁(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略) 34.033.024.032.032.031.019.9450.94
1 (略) (略) 67.067.073.071.068.069.219.8189.01
1 (略) (略) 24.018.016.025.024.021.420.041.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70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和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东和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科芳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460弄21-23号

传 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宇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宣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356号

传 真:0575-*

联系人 :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





一、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2-10-01

二、项目名称: (略) 东和乡2022—2023年度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00(元) (略) (略) (略) 暨阳街道郭叶柏村柏树自然村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东和乡2022—2023年度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略) 东和乡2022-2023年度 垃圾清运及河道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垃圾清运
(1)东和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垃圾站房及站房周边垃圾的清运(包括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
(2)各大型活动、重大节假日、各类创建活动、灾难性天气的卫生突击运输工作。
2.河道保洁:东和乡左溪和右溪,具体以业主单位指定为准。
3.小广告和绿化:集镇范围内(乡政府—— (略) 路段)的小广告清理和绿化带的保洁、修剪和除草等工作。
1、站房内外的垃圾必须用专门车辆分类收集转运至指定场所。严禁偷倒乱倒、严禁混装混投、严禁抛洒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2、各行政村垃圾集中投放点及站房内的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3、各个站房周边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要求每3天清运一次;
4、清运人员必须在上午9点以前,做到垃圾站房内外无残留垃圾。
5、严禁垃圾站房焚烧垃圾,垃圾站房外观保持整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涛,章乐毅,陈瑛英,何燕萍,陈洁(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略) 34.033.024.032.032.031.019.9450.94
1 (略) (略) 67.067.073.071.068.069.219.8189.01
1 (略) (略) 24.018.016.025.024.021.420.041.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70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和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东和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科芳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460弄21-23号

传 真:0575-*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宇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宣哲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356号

传 真:0575-*

联系人 :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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