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力资源市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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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力资源市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2022-11-03

蒙城 (略) 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2CG231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 (略) 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爱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80 号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号楼 601 室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蒙城 (略) 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场、零工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劳动维权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等。

服务要求:承接公共就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确 (略) 场正常有效运行。

服务时间:109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强、卢勇、郑飞、贾利祥、刘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729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3.开标日期:2022年11月2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孙雪妍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安徽友能 (略) 单位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1月1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

(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略) 蒙 (略) (略) 交 (略) 运营中心北楼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蒙城县鲲鹏 (略)

地址: (略)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主任、张工

电话:*、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投标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pdf

3.业绩、业绩.pdf

4.信誉(荣誉获奖)、信誉.pdf

5.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蒙城 (略) 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2CG231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 (略) 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爱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80 号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3号楼 601 室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蒙城 (略) 场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场、零工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劳动维权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等。

服务要求:承接公共就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确 (略) 场正常有效运行。

服务时间:1095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志强、卢勇、郑飞、贾利祥、刘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729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3.开标日期:2022年11月2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孙雪妍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安徽友能 (略) 单位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1月1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

(五)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略) 蒙 (略) (略) 交 (略) 运营中心北楼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蒙城县鲲鹏 (略)

地址: (略)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主任、张工

电话:*、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投标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pdf

3.业绩、业绩.pdf

4.信誉(荣誉获奖)、信誉.pdf

5.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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