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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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LF-*FJ-*
一、招标概况
来凤县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于2022年10月17日在恩施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1月07日在来凤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2年11月0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来凤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平武 (略) 湖北 (略) (略)
投标报价
(%)
2.192.142.42
质量(如有)
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5405405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余金龙陈华夏浪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
证书编号S*鄂*8鄂*5 、鄂建安B(202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来凤 (略)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农业展示中心B区301室
联系人:向明
电话(传真):0718-*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达胜 (略)
地址: (略) 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时代MALL写字楼0802号
联系人:张秀娟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 (略) 内)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传真):071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来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地址: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达胜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08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LF-*FJ-*
一、招标概况
来凤县智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于2022年10月17日在恩施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1月07日在来凤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2年11月0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来凤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平武 (略) 湖北 (略) (略)
投标报价
(%)
2.192.142.42
质量(如有)
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3.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5405405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余金龙陈华夏浪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
证书编号S*鄂*8鄂*5 、鄂建安B(202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来凤 (略)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农业展示中心B区301室
联系人:向明
电话(传真):0718-*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达胜 (略)
地址: (略) 金子坝街道办事处时代MALL写字楼0802号
联系人:张秀娟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 (略) 内)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传真):071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来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地址: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达胜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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