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阳逻中心医院(武汉市新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动态血压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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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阳逻中心医院(武汉市新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动态血压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ZB-2209-ZH16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新洲区 (略) )动态血压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动态血压监测仪(10个终端)/1套

供应商名称:武汉华昱欣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QA5X3H

供应商地址: (略) 江岸区二七街 (略) 107号34栋1单元1楼5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02包:心脏电生理刺激仪/1台

供应商名称:武汉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R6K546

供应商地址: (略) 江 (略) 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11号楼4单元3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动态血压

监测仪

艾康菲

ACF-D1

1套

*.00

心脏电生理刺激仪

苏州

东方

DF-5A

1台

*.00

  • 评审专家名单:

何登祥(组长)、金朝林、张胜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标准的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如01包不足7000元,则按7000元收取,02包不足4500按4500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费收费金额:01包:7000元;02包: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新洲区 (略) ) 

地 址: (略) 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一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汇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2006室 

联系方式:陶丹 廖寿杰 02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丹 廖寿杰

电 话:027-*-80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汇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经济活动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一、项目编号:ZCZB-2209-ZH161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新洲区 (略) )动态血压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动态血压监测仪(10个终端)/1套

供应商名称:武汉华昱欣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QA5X3H

供应商地址: (略) 江岸区二七街 (略) 107号34栋1单元1楼5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02包:心脏电生理刺激仪/1台

供应商名称:武汉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R6K546

供应商地址: (略) 江 (略) 888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11号楼4单元3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动态血压

监测仪

艾康菲

ACF-D1

1套

*.00

心脏电生理刺激仪

苏州

东方

DF-5A

1台

*.00

  • 评审专家名单:

何登祥(组长)、金朝林、张胜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标准的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如01包不足7000元,则按7000元收取,02包不足4500按4500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费收费金额:01包:7000元;02包: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新洲区 (略) ) 

地 址: (略) 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一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嘉汇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2005/2006室 

联系方式:陶丹 廖寿杰 027-*-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丹 廖寿杰

电 话:027-*-80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嘉汇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经济活动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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