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文物所竞争性磋商平遥县文物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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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文物所竞争性磋商平遥县文物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CS00175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文物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不限
报价:*(元) (略) 古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园区氢都北一街3号*MA0GRN2P9U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止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旭东,张维,梁喜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文物所

地 址: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1007室

联系方式: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泽 (略)

地 址: (略) 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玲秀

电 话:*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CCS00175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文物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不限
报价:*(元) (略) 古 (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园区氢都北一街3号*MA0GRN2P9U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安防、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止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旭东,张维,梁喜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4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文物所

地 址: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1007室

联系方式:0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泽 (略)

地 址: (略) 榆次区迎宾街216号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玲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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