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财政局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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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财政局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郧西县财政局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11:48|发布单位:湖北地辉 (略) |项目监管地:郧西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YXCZ-*-22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西采计备【2022】XM0208号

三、项目名称

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郧西支行

供应商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2号东方小区5-2栋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

服务范围: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

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账户资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并按要求主动与招标人及时传递数据信息,按时送达完整的银行单据; 2、投标人根据业务需求和政策变化,对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提供应急响应措施。 3、定期存款到期后需要支取,如遇周末或者节假日需顺延办理; 4、招标人因国家政策、实际需要支取资金,中标人按照要求办理。 5、投标人需提供业务承诺、工作重难点分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增值服务方案、资金安全保障方案。 6、投标人必须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7、投标人保证专户开户银行与其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有相应的监控措施、组织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服务时间:三年期

服务标准:年利率3.3%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红,许晓春,杨春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2号东方小区5-2栋1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支付服务费

2、收费金额:1.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地辉 (略) 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郧西县财政局

地址:郧西县城隍街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地辉 (略)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2号东方小区5-2栋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郧西县财政局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11:48|发布单位:湖北地辉 (略) |项目监管地:郧西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YXCZ-*-22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西采计备【2022】XM0208号

三、项目名称

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郧西支行

供应商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2号东方小区5-2栋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

服务范围:郧西县财政局社保资金定期存放服务

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账户资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并按要求主动与招标人及时传递数据信息,按时送达完整的银行单据; 2、投标人根据业务需求和政策变化,对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提供应急响应措施。 3、定期存款到期后需要支取,如遇周末或者节假日需顺延办理; 4、招标人因国家政策、实际需要支取资金,中标人按照要求办理。 5、投标人需提供业务承诺、工作重难点分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增值服务方案、资金安全保障方案。 6、投标人必须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7、投标人保证专户开户银行与其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有相应的监控措施、组织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服务时间:三年期

服务标准:年利率3.3%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红,许晓春,杨春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2号东方小区5-2栋1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支付服务费

2、收费金额:1.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地辉 (略) 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郧西县财政局

地址:郧西县城隍街5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地辉 (略)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22号东方小区5-2栋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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