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应山城区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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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应山城区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中标结果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GS-*SZ-*
一、招标概况
(略) 应山城区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 (略) 应山城区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1月0 (略) 开标室501开标,并于2022年1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湖北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14*.34*.09
质量(如有)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40日历天240日历天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张萍陈琪侯彦叶
证书名称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鄂*鄂*宁*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应山办 (略) 住建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立众 (略)
地址: (略) 永阳大道40号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传真):0722-*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府前街8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应十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立众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10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GS-*SZ-*
一、招标概况
(略) 应山城区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 (略) 应山城区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1月0 (略) 开标室501开标,并于2022年1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湖北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14*.34*.09
质量(如有)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40日历天240日历天2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张萍陈琪侯彦叶
证书名称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鄂*鄂*宁*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应山办 (略) 住建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传真):072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立众 (略)
地址: (略) 永阳大道40号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传真):0722-*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府前街8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应十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凡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合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立众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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