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龙华镇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管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重新招标)
仙游县龙华镇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管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重新招标)
一、项目编号:PTLY-GK-*-1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龙华镇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管材采购项目
三、合同包一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亚通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洋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下浮8%
品牌、产地:亚通、福建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 标的 | 服务期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采购金额 |
1 | 福建亚通新 (略) | UPVC塑料排水管 | 日常批次供货应在采购人通知供货后7日内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 | 1批 | (略) 仙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28元 |
合同包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昊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泉州综合保税区海华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下浮17.1%
品牌、产地:昊华中意、晋江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采购金额 |
2 | 福建昊 (略) | 玻璃钢夹砂管 | 日常批次供货应在采购人通知供货后7日内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 | 1批 | (略) 仙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75元 |
合同包三流标情况:
到截标时间,本合同包共收到四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四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均有到账;经审查,四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进入评审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厦门 (略) 、福建 (略) 两家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未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公开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故这两家投标人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作为流标处理。
四、评审专家名单: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标准:*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合同包1、2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每个合同包标的总价计算代理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
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总金额在1000万—5000万元的部分按0.45%缴纳;
本项目合同包一代理费金额:94421元(人民币)。
本项目合同包二代理费金额:44336元(人民币)。
本项目合同包三代理费金额:\元(人民币)。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城厢支行,帐号—*02393。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合同包一:到截标时间,本合同包共收到三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三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均有到账;经审查,三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进入评审程序。合同包二:到截标时间,本合同包共收到三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三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均有到账;经审查,三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进入评审程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仙游县龙华镇灯塔社区塔街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4-*
公司邮箱:*@*63.com
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福建 (略)
**日 **日
一、项目编号:PTLY-GK-*-1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龙华镇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管材采购项目
三、合同包一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亚通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洋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下浮8%
品牌、产地:亚通、福建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 标的 | 服务期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采购金额 |
1 | 福建亚通新 (略) | UPVC塑料排水管 | 日常批次供货应在采购人通知供货后7日内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 | 1批 | (略) 仙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28元 |
合同包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昊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泉州综合保税区海华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报价下浮17.1%
品牌、产地:昊华中意、晋江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采购金额 |
2 | 福建昊 (略) | 玻璃钢夹砂管 | 日常批次供货应在采购人通知供货后7日内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 | 1批 | (略) 仙游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75元 |
合同包三流标情况:
到截标时间,本合同包共收到四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四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均有到账;经审查,四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进入评审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厦门 (略) 、福建 (略) 两家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未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公开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故这两家投标人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作为流标处理。
四、评审专家名单: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标准:*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合同包1、2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每个合同包标的总价计算代理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
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总金额在1000万—5000万元的部分按0.45%缴纳;
本项目合同包一代理费金额:94421元(人民币)。
本项目合同包二代理费金额:44336元(人民币)。
本项目合同包三代理费金额:\元(人民币)。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莆田城厢支行,帐号—*02393。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合同包一:到截标时间,本合同包共收到三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三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均有到账;经审查,三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进入评审程序。合同包二:到截标时间,本合同包共收到三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银行查询三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均有到账;经审查,三家投标单位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进入评审程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仙游县龙华镇灯塔社区塔街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东园西路758号兴安名城C区5号楼2梯304室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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