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无人机流量监测系统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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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无人机流量监测系统中标公示

应急无人机流量监测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3CG2022HW7973 (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号)

二、项目名称:应急无人机流量监测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特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海棠街道华府商业广场 1 楼 B1290 室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机载雷达

品牌(如有):大疆

规格型号:L1

数量:1套

单价:99000.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小芳孙晓东 洪仕政黄茗华刘孟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707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 (略) ,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3、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 (略) 无人机采购,签订时间:**日

②合同名称: (略) (略) 无人机、雷达采购,签订时间:**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芜湖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 (略) 弋江区晴云路 9 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 39-2 号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应急无人机流量监测系统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23CG2022HW7973 (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号)

二、项目名称:应急无人机流量监测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特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海棠街道华府商业广场 1 楼 B1290 室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机载雷达

品牌(如有):大疆

规格型号:L1

数量:1套

单价:99000.00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小芳孙晓东 洪仕政黄茗华刘孟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707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 (略) ,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3、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 (略) 无人机采购,签订时间:**日

②合同名称: (略) (略) 无人机、雷达采购,签订时间:**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芜湖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 (略) 弋江区晴云路 9 号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 39-2 号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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