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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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防腐保温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大武口区公告时间**日09:59
评审专家名单魏志达(采购人)、邓彦田、陈娟
总中标金额¥4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华
项目联系电话095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瑞宗*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翔华 0952-*
附件:
附件1推荐意见函.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NXZM[2022]NK052号(招标文件编号:NXZM[2022]NK052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承德欣欣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平泉镇东方街

中标(成交)金额:44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承德欣欣 (略)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沥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处理车间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防腐工程施工90天李晶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志达(采购人)、邓彦田、陈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累计法计算。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1.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联系方式:何瑞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马翔华 0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华

电 话:  09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防腐保温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大武口区公告时间**日09:59
评审专家名单魏志达(采购人)、邓彦田、陈娟
总中标金额¥4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华
项目联系电话095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瑞宗*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翔华 0952-*
附件:
附件1推荐意见函.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NXZM[2022]NK052号(招标文件编号:NXZM[2022]NK052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滤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站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承德欣欣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平泉镇东方街

中标(成交)金额:44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承德欣欣 (略)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垃圾池(渗沥液地沟)、渣池、渗沥液处理处理车间等单体工程呋喃树脂防腐工程防腐工程施工90天李晶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志达(采购人)、邓彦田、陈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发出中标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累计法计算。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1.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联系方式:何瑞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马翔华 0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华

电 话: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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