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62367
二、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
供应商名称: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辖区 (略)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
中标(成交)金额:1,5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
服务类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项目(C*音像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作为专职向驻外使领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驻外旅游办事处(下称“驻外机构”)提供内容支撑和外宣服务的单位,与前方保持密切业务往来和常态工作联动,将就物料运输、人员邀请、场地保障等问题与前方保持高效沟通,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团队具有驻外工作及在前方举办实施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项目的丰富经验,熟悉对外事活动的规范流程、国际惯例、注意事项,助力项目在前方圆满落地。
服务要求:中外文化交流中心立足“内容服务”这一核心职能,坚持“内容为王”、质量为先,在项目立意策划、活动设计、产品制作、时机选择、资源统筹等方面坚持创新驱动、优化资源统筹,力争打造贴合受众需要、符合国际传播规律、广受各方好评的精品力作。交流中心将做好项目顶层设计,找准辽宁对外文旅工作的核心诉求和重要关切,把握宣介辽宁优质文旅资源的切入点、共情点,兼顾以我为主原则和国际受众导向,弘扬“文明互鉴、和合共生”的价值观,升华项目意义内涵,增强活动入脑入心效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是全国唯一一家专职从事对外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政治站位高,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防线牢固,能够深刻领悟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工作对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战略意义,透彻把握讲好中国故事辽宁篇章的项目初衷,充分理解辽宁对外文旅工作的核心诉求和重要关切,从而为高质高效完成项目任务提供了思想认识保障。此外,项目团队专业结构、业务部门设置、相关技术及硬件为充分发挥单位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为项目高质量执行提供了能力素质保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刘丽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7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转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孙阳
电 话:024-*转8130、81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5.(更正二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略) 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开展外宣合作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