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瑞六月其他项目类-运监中心信息化项目第一批次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2年南瑞六月其他项目类-运监中心信息化项目第一批次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NARI-T-2-*)
各相关应答人:
2022年南瑞六月其他项目类-运监中心信息化项目第一批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标1 | 业务中台能力提升与技术调优 | 包1 | 业务中台能力提升与技术调优 | 南京南瑞 (略) |
标2 | 2022年生产履约数字化能力提升实施服务 | 包1 | 2022年生产履约数字化能力提升实施服务 | 江苏 (略) |
标3 | 数字化业务安全保障服务 | 包1 | 数字化业务安全保障服务 | 南京南瑞 (略) |
标4 | K8S容器云平台升级服务 | 包1 | K8S容器云平台升级服务 | 国电南瑞 (略) |
标5 | 瑞云及工作流微服务改造 | 包1 | 瑞云及工作流微服务改造 | 国电南瑞 (略) |
标6 | 多端信息互动平台赋能数字化建设 | 包1 | 多端信息互动平台赋能数字化建设 | 国电南瑞 (略) |
标7 | 2022年集团本部网络语音设备维保服务 | 包1 | 2022年集团本部网络语音设备维保服务 | 国电南瑞 (略)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日
(采购编号:NARI-T-2-*)
各相关应答人:
2022年南瑞六月其他项目类-运监中心信息化项目第一批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标1 | 业务中台能力提升与技术调优 | 包1 | 业务中台能力提升与技术调优 | 南京南瑞 (略) |
标2 | 2022年生产履约数字化能力提升实施服务 | 包1 | 2022年生产履约数字化能力提升实施服务 | 江苏 (略) |
标3 | 数字化业务安全保障服务 | 包1 | 数字化业务安全保障服务 | 南京南瑞 (略) |
标4 | K8S容器云平台升级服务 | 包1 | K8S容器云平台升级服务 | 国电南瑞 (略) |
标5 | 瑞云及工作流微服务改造 | 包1 | 瑞云及工作流微服务改造 | 国电南瑞 (略) |
标6 | 多端信息互动平台赋能数字化建设 | 包1 | 多端信息互动平台赋能数字化建设 | 国电南瑞 (略) |
标7 | 2022年集团本部网络语音设备维保服务 | 包1 | 2022年集团本部网络语音设备维保服务 | 国电南瑞 (略)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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