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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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水利局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剑阁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剑阁县公告时间**日09: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仁生:SC*、侯勇:SC*、颜永强:SC*
总成交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剑阁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剑阁县隆庆街1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083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州区万源新区滨河路万达中心16-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先生0839-*

一、项目编号:FQZC*(招标文件编号:FQZC*)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布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庆区莲池路54号大学科技园大楼2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四川布 (略) 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完成项目报告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现场指导等后续服务。(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单位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报告编制服务。
(2)供应商需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
30日历天(1)报告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报告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及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仁生:SC*、侯勇:SC*、颜永强:SC*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阁县水利局     

地址:剑阁县隆庆街132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源新区滨河路万达中心16-13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剑阁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剑阁县公告时间**日09: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仁生:SC*、侯勇:SC*、颜永强:SC*
总成交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剑阁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剑阁县隆庆街1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女士083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利州区万源新区滨河路万达中心16-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先生0839-*

一、项目编号:FQZC*(招标文件编号:FQZC*)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布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顺庆区莲池路54号大学科技园大楼215号

中标(成交)金额:2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四川布 (略) 剑阁县老鹰嘴水库建设工程对闻溪河上游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论证完成项目报告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现场指导等后续服务。(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单位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报告编制服务。
(2)供应商需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
30日历天(1)报告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报告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及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仁生:SC*、侯勇:SC*、颜永强:SC*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阁县水利局     

地址:剑阁县隆庆街132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源新区滨河路万达中心16-13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0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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