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坊镇樱花山书屋步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赖坊镇樱花山书屋步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日下午15: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赖坊历史 (略) ;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赖坊镇;
招标人联系电话:罗先生 *;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曾*;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赖坊镇樱花山书屋步道项目;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 (略) | *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元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日至**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于**日下午15: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赖坊历史 (略) ;
招标人联系地址:清流县赖坊镇;
招标人联系电话:罗先生 *;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189号九龙药业4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曾*;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赖坊镇樱花山书屋步道项目;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及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 (略) | *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元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日至**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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