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 河南 (略) | 淅川县上集镇朝阳社区(二高东100米)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20日历天 | 姬忠良 | 豫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强(小组组长)、李富克(采购人代表)、齐显玲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宛城区新店乡人民政府(001乡道东)
联系人:高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一本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张衡街道仲景路长安一号写字楼A座4楼01室
联系人:王璐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平
联系方式:*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 河南 (略) | 淅川县上集镇朝阳社区(二高东100米)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店乡人民政府新店乡阡陌营村传统村落修缮整治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20日历天 | 姬忠良 | 豫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强(小组组长)、李富克(采购人代表)、齐显玲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宛城区新店乡人民政府(001乡道东)
联系人:高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一本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张衡街道仲景路长安一号写字楼A座4楼01室
联系人:王璐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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