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监测站需补充完善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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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监测站需补充完善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2-158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监测站需补充完善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2-158-1安徽 (略) (略) 何村路469号2,532,08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 (略) 生态环境局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检测站需补充完善检测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劲锋(采购人代表)、王星(评委组长)、刘晓燕、刘建兵、邵馨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100万及以下的1.5%,100万-500万的1.1%差额累进法计取。
收费金额:31,853.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董洁
联系方式: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 (略)
地址: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8楼
联系人:卢磊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磊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2-158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监测站需补充完善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2-158-1安徽 (略) (略) 何村路469号2,532,08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 (略) 生态环境局新建一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检测站需补充完善检测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劲锋(采购人代表)、王星(评委组长)、刘晓燕、刘建兵、邵馨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100万及以下的1.5%,100万-500万的1.1%差额累进法计取。
收费金额:31,853.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董洁
联系方式: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 (略)
地址: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28楼
联系人:卢磊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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